合同 发表于 2011-11-8 15:36

金屋藏娇首选“二奶房”?

说到广告,户外屏幕、电视报纸等等,我们一定见过不少,不少广告玩的就是噱头,广告词往往是语不惊人死不休,有些甚至到了挑战社会道德风俗的地步,最近,在苏州某二手房网上的这则房源广告煞是惹火,不少论坛纷纷转载。对于这种赤裸裸地引用“二奶”、“小三”等字样的文字描写,不少市民说,感觉不舒服。

这种低俗广告频频出现,看来商家和广告人恶俗当文化了,而且用包二奶、养小三一种社会不道德现象,作为卖点噱头,来推荐购买房子,赤裸裸引诱一些人去“金屋藏娇”。买一处房子金屋藏娇,既讨得欢喜,又省去麻烦,何乐不为?这不是在卖房子,这种低劣低俗噱头广告,变相的是在引诱、鼓励一些意志不坚定的人,不顾社会道德不顾家庭的去猎艳。

当商家抓住“如果你不能给她一个名份,那就送她一套房子”残酷观点时候,我们真正体会到了现在的价值观道德观的务实,为了金钱利益,可以低俗恶俗,当然也不顾社会道德风俗,正因为这样,商家和广告商看重的就是男女包养,用二奶、小三字眼来刺激消费,用房子广告噱头炒作。

一些无良商家寻求利益化下,不顾及广告对社会人群的暗示,以及产生的心理的萌动,用性元素,用情色的挑逗,用社会不道德现象,用深入人心的人物来表现广告,达到一种噱头卖点,不仅有损社会风气,有损社会公德,似乎还把这类广告当成了主流,大有不这样做广告就不是广告之势,广告一切皆利益下,不知道是社会的伤痛,还是大众的悲哀,难道这类广告就这样挑战我们的社会风气底线,挑战我们的文化和内心深处的欲望。

以“情色”为卖点,走在色情边缘的广告创意颇为盛行,当超越社会道德规范的广告大行其道,有关部门应该管管了,应该有效的去监督,不要让这类广告,有损社会道德,有损社会风气。

金屋藏娇首选“二奶房”?

“二奶房”到底要卖给谁?

苦儿 发表于 2011-11-8 16:21

自己都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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