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娴:离别曲
1序言:《离别曲》黯然伤神者 唯别也爱是生命的残缺,亦是完美。
生命不过是聚散,与爱情,与梦想,与人,与事;那些聚散中,有执著,有盲目,有软弱,有坚强,有自由,有束缚。张小娴用宿命和命运将之相系,而离别,不过是宿命和命运的反复。
《离别曲》黯然伤神者 唯别也
长江文艺出版社 张小娴
书评人唐蔚
黯然伤神者,唯别也。在来来去去中看到自己的眼泪,看透别人的心,只有离别,才知道是否真的爱过,拥有过。一串诗意而最终破碎的故事,始终回响着肖邦绝美的音乐,这是张小娴的《离别曲》。
其实只是一段再简单不过的记忆,植根于童年的美好情谊,还没有变质已然分离,能记得一辈子,不过是因为不甘。然书中的每一段爱情,不论结局,都很美丽。这是张小娴一贯的风格,在演绎爱情时她习惯用美丽去装饰。她说,惟有这本书,她没有参与任何角色,只是同情地去看这场青春的祭祀。只怕这是成功却也是败笔,平铺直叙的故事,没有太多高低起伏;流畅生动的文字,伴随大段大段的感悟。而她的同情太过夸张,于是所有的领悟都是张小娴的而非书中人所有,想走出终究未能完全放开。比不得亦舒的文字,平淡的叙述,始终冷然却透彻人心;亦不比李碧华,凄艳华美的文字却异常决绝,小说与现实一般残酷。她们都不肯心软,完全真实地呈现着生活的某种可能,不屑去美化生活。
然亦有非常生动警醒的字句,蔓延到心中,仿佛我们自己的感悟。一直以来,都很喜欢张小娴的散文,短短的文字,含义隽永,来帮助修复心上的累累伤痕,这个略带天真的成熟女子,她的领悟,总是看似平常却先人一步。
“所有的渴求,原来都是乡愁。”
“也许,当一个人喜欢另一个人的时候,无论看到什么东西,看到的都是他那张脸。”
……
一段纠缠16年的三角恋爱,是童年时点点滴滴的影子,在生命里沉积了多年。因为老师的离去,韩坡的归来,又重新鲜活了起来。随之延伸开的,是一段段或长或短的故事,或者关于爱情。有如一串珍珠,每个人都在自己的位置上闪烁光华,然被命运牵扯着,努力挣扎,终于无可奈何。
人们总是选择性地记忆,把欢娱和忧伤都加倍地渲染,把自己作为故事的主角。所以李瑶、韩坡、夏薇有着不尽相同却一起走过的童年点滴。也许我们可以看到自己的影子,靠记忆来美化人生。
很多时候,我们爱着,只是自己一个人的事情。那些爱情,拼命却没有回应。也许我们爱上的只是爱情本身。所有的哀伤,最终都不过是自怜的影子。
爱是生命的残缺,亦是完美。
生命不过是聚散,与爱情,与梦想,与人,与事;那些聚散中,有执著,有盲目,有软弱,有坚强,有自由,有束缚。张小娴用宿命和命运将之相系,而离别,不过是宿命和命运的反复。 第一章 挽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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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文艺出版社 张小娴
1
教堂祭坛前面的一口棺木里,躺着一个女人,她的名字叫夏绿萍,年仅五十一岁。曾经姣好的容颜苍白,合上的眼皮轻轻勾销了前尘往事。她瘦小的身躯被一张缎质的白色被子覆盖着,双手垂在身旁,怀中有满抱的白玫瑰,开得翻腾灿烂。
夏绿萍的朋友不多,唯一的亲人是弟弟一家。偌大的教堂里,疏疏落落的坐了几十个人。最前排,两个穿黑色丧服的女孩子并肩而坐,低声啜泣,两个人的背景看上去有些相似。靠近走道的是李瑶,李瑶旁边的是夏绿萍的侄女夏薇。
起立唱《奇异求恩》的时候,李瑶不时回头朝教堂那道圆拱门望去。
“他不会来的了。”夏薇说。
“他会不会收不到消息?”带着一脸的失望,她说。
“我通知了他舅舅,但他舅舅也只有他三年前的地址。他要来的话,已经来了。”
“你有见过他吗?”
夏薇摇了摇头,说:“都不知道他变成什么样子了。”
唱完了圣诗,人们重又坐下来,教堂里悄然无声。
李瑶步上祭坛,坐在那台黑亮亮的钢琴前面,她身上的黑色裙子散开来轻轻地落在一边。外面的曙色穿过教堂穹顶的彩绘玻璃,投影在她脸上,她看上去竟有着她老师夏绿萍年轻时的影子。她送给老师的最后一曲,是萧邦的《离别曲》。
她的手指在琴键上错落地弹奏,像风在树叶间吹拂,生命在树叶下面茁壮成长,然后衰败,是那样缠绵,那样激动,又那样破碎,那音乐,竟奏出了尘土的味道。
当最后一个音符在琴键上轻轻地熄灭,李瑶抬起头朝那道圆拱门再看一眼,它终究没有打开。
2
在送葬的车上,夏薇把一个小包包交给李瑶,说:
“是姑母留给你的,韩坡也有一个。”
李瑶打开那个小包包,里面是一个小小的糖果罐,已经有点锈蚀了。她望了望身边的夏薇,两个相视微笑。
“已经很久没吃过这种果汁糖了。”夏薇说,然后笑笑问:“里面有糖吗?”
李瑶摇了摇那个糖果罐,罐里发出叮叮咚咚的声音。她打开盖子,把里面的东西倒在掌心里,是两个十法郎的铜板。
李瑶眼里盈满了泪水,那两个看上去平平无奇的铜板,把她送回去很久很久以前的时光。
3
李瑶那双稚嫩的小手在琴键上欢快地奔腾。
“不!不是这样!我说过多少遍了?是用十根手指弹琴,手腕不要动。”夏绿萍用一把尺劈劈啪啪的打了那双手腕几下。
她缩了缩手,嘟起嘴巴。
夏绿萍撇下她,走进书房里。
李瑶听到夏绿萍在房间里翻东西的声音。然后,她从房间里走出来,吩咐李瑶:“把手伸出来。”
李瑶以为又要捱打了,战战兢兢地伸出双手。
夏绿萍把两个铜板轻轻地放在李瑶两边手腕上,说:
“现在把双手放在琴键上,我们来弹下一首歌,记着,不能让铜板掉下来。”
李瑶小心翼翼地把双手放到琴键上,学着只用手指去抚触。她摆动手腕的坏习惯是从那时开始慢慢矫正过来的。
那年她三岁。
每个星期有四天,她会到夏绿萍位于薄扶林道的公寓学琴。
夏绿萍总爱穿一身黑,冬天时是黑色高领毛衣,夏天时是V领的棉衣或衬衣。无论什么季节,她的裤子都是七分长的,露出她那双小巧的脚踝。
钢琴旁边,放着一罐美味的果汁糖,李瑶弹得好的时候,夏绿萍会奖她吃一颗糖。李瑶最爱柠檬味,韩坡喜欢薄荷。
韩坡是后来才出现的。
那天,练完了琴,夏绿萍奖了李瑶一颗糖。她奖给自己的,是一支名唤“罗密欧与朱丽叶”的夏湾拿雪茄。她有时会吸雪茄,所以房子里常常弥漫着烟叶的味道。
她坐在阳台旁边的一张红色布沙发里,小心地撕走雪茄烟的标牌纸环,用一把小剪刀把烟口剪开,然后用一根长火柴点燃了那支雪茄。
她悠悠呼出一个烟圈,告诉李瑶,要弹最好的琴,吸最好的雪茄,穿最好的鞋子,吃最好的东西。为了支付这种生活,她便不能只挑最好的学生。她扫扫李瑶的头:
“我不是说你啊!你将来会很出色的!”
然后,她补充说,“罗密欧与朱丽叶”不至于最好,但她喜欢它的名字和味道。
一通电话打进来,夏绿萍去接电话回来之后,很兴奋的告诉李瑶:
“下次你来,我给你介绍一个小男孩。”
“他是谁?”
“他叫韩坡,年纪跟你差不多。”
“他是来学琴的吗?”
“嗯,他很有天分!”夏绿萍回到沙发里,吮吸着那支跟随她清秀脸庞毫不相称的雪茄。她呼出一个烟圈,说:“他是个孤儿。”一种微笑的凄凉。 第一章 挽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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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那天放学后,司机把李瑶送到夏绿萍薄扶林道的公寓,她连跑带跳的爬上楼梯。
门打开了,一个小男孩羞怯地立在那台史坦威钢琴旁边。她身上穿着校服,脚上那双皮鞋已经磨得有点破旧了。比李瑶高出一点点的他,搓揉着手指头,小小的眼眸里透着一点紧张。
第一章 挽歌(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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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下班之后,与朝巴黎的夜晚走去。
“去看艳舞吧!”突然拐个弯去,说。
“哪有钱?”*跟在他身后说。
“我请客!”
“我来巴黎大半年了,还没有看过艳舞!”*的手搭在肩上,一边走一边说。
两个人来到舞厅,在舞台前面找了个位子。
点了一瓶红酒,然后又叫侍者送雪茄来。
侍者把一个雪茄盒捧到/面前,里面放着几种雪茄。挑了两支“罗密欧与朱丽叶”。
笨拙地吸着雪茄,摇摇头,说:“真不敢相信我们刚刚还在厨房里洗盘子!”
裸露上身的艳女郎随着音乐在台上跳着诱惑的舞步。深深吸了一口雪茄,缓缓吐出一个烟圈。这一支烟燃亮了往昔的时光,一种愁思从他心头升起,那些日子,竟已在年华虚度中消逝。
那天,的妈妈把他抱在膝盖,将他那双小手放在自己手背上,在钢琴前面弹着她喜欢的歌。当他还是个婴儿,妈妈就喜欢弹琴时把他拥在怀里,鼓励他伸出小手去摸索那些发亮的黑白琴键。她弹琴的时候也唱歌,歌声温柔而迷人。那一刻,母亲、孩子和钢琴亲密地融为一体。
直到琴音的残响完全消失之后,妈妈把他放下来,告诉他,她和爸爸要出去一会,很快便会回来。
外面大雨纷飞,他们开车出去,回程的时候在一条山路上突然加速时撞坏了,翻到陡峭的山坡下,两个人的身躯摔成了肉酱,再也回不了家。
当天晚上,舅舅来把他接走。
第二天,是四岁的生日。
很长一段日子,他没有再碰那台钢琴,他的世界变得寂静无声。
后来的一天,工人来把他家里的东西统统搬走。他爸爸妈妈欠了一笔债,那是用来抵债的。
舅舅拉着他的手,两个人站在公寓的楼底下。昏天暗地,雨沉沉地落下。两个工人把那台钢琴扛到楼底下,准备待会再抬到货车上。挣脱了舅舅的手,冲到那台钢琴前面,扯开了盖着钢琴的那条布。雨淅沥淅沥地滴下,他的手指在琴键上弹着妈妈以前喜欢的歌。工人重又用一条布把钢琴遮着,然后抬上了车。就在这个时候,一个穿黑衣黑裤的女人,撑着一把红伞从雨中跑来,问他舅舅徐义雄:“这个孩子有学钢琴吗?”
“没有。”徐义雄冷冷地说。
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名片交给徐义雄,说:“这是我的电话号码,如果你有兴趣让他学琴的话,可以找我。”
“我们没钱。”徐义雄说。
“我可以不收学费。”说。
徐义雄没回答,随手把那张名片放在口袋里,拉着走。
跟在他舅舅后面。走了几步,他往回望,看到+优雅地站在雨中,一种说不出的温柔。
他在舅舅家里没说过一句话。三个月后,徐义雄找出的名片,打了一通电话给她,表示愿意让去学琴。
在的公寓里,他第一次弹了妈妈常常弹的《遗忘》。那天,叨着一支雪茄,站在钢琴旁边,雪茄的味道在房子里流曳,醺着他的脸。
7
第一章 挽歌(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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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在甲板的栏杆上,遥望岸上那座教堂的圆顶。他是回来送葬的,此刻却在渡轮上。
就在推开教堂那道圆拱门的短短一瞬间,他听到萧邦的《离别曲》,他的手僵住了,立刻缩了回去。虽然隔了这许多年,他马上听出是谁在弹。只有她才能够把《离别曲》弹得那样诗意而破碎,宛若在风中翻飞而终究埋于尘土的落叶。这些年来,她进步了不少,已经不可以同日而语。
他颓然坐在教堂外面的石阶上,再没有走进去的勇气。
11
一晃眼十六年了。八岁那一年,他和李瑶都已经是八级钢琴的身手。+替他们报了名参加少年钢琴家选拔赛,首奖是英国皇家音乐学院的奖学金。
那是个冬日的夜晚,天气异常寒冷,钢琴比赛的会场外面,陆陆续续有参赛者由家长带来。/跟在舅舅后面,他身上穿着一套租来的黑色礼服,脚上踩着那双舅母前一晚帮他擦得乌黑亮亮的皮鞋,一副神气的样子。然而,他冻僵了的手却在弹大腿,把大腿当成了琴,一边走一边紧张兮兮地练习待会要比赛的那支曲。
前一天晚上,他听到舅舅跟舅母说,要是他输了这个比赛,便不要再学钢琴了。
“弹琴又不能混饭吃!”他舅舅说。
徐义雄是个脚踏实地、办事牢靠、属尽职守的邮差,还拿过几次模范邮差奖。的父母死后,他把/接回来抚养。他是不情不愿的让/去跟+学琴的。他压根儿不相信艺术可以糊口,只想/努力读书,有个光明的前途。那么,他也就是尽了做舅舅的责任。
的爷爷是个二世祖,靠着父亲留下来的一点祖业,一辈子从没做过任何工作。的妈妈中学一毕业就嫁了给他爸爸,从没上过一天班。
这两夫妇很恩爱,婚后住在薄扶林道一幢布置得很有品味的房子里,过着优越而附庸风雅的生活。四岁之前,身上穿的是质料最好的名牌童装,生日会不是在麦当劳而是在乡村俱乐部举行。三岁那年,他已经去过巴黎,虽然他事后完全没有印象。
直到这对夫妇交通意外身故之后,大家才发现他们因为挥霍和不擅理财,早已债台高筑。
徐义雄很疼他姐姐,但他无法认同她过生活的方式。他觉得他有责任保护,不让他走父母的旧路。
这次输了的话,就证明他不是最捧的,那又何必再浪费光阴?世上有千千万万的人在学钢琴,成名的有几人?
会场外面,有人在背上戳了一下,他知道是两条手臂于是立刻垂了下来,装着一副很轻松的样子。走到他身旁,朝他淘气地微笑,脱下手套,伸出双手,说: “漂亮吗?”
她那十片小指甲涂上了鲜红色的寇丹,宛若玫瑰花瓣。
“妈妈帮我涂的!她说她每次涂这个寇丹都会有好运气。”
这天晚上,-穿了一袭象牙白色的丝缎裙子,领口和裙摆缀满同色的蝴蝶结,侧分界的头发贴贴服服的在脑后束成一条马尾,随着她的身体摇曳。
陪着来的是她妈妈傅芳仪。
她温柔地摸摸的头,问: “紧不紧张?”
抿着嘴,紧张得说不出话来。他可没-那么轻松。-的爸爸是个白手与家的建筑家,家境富裕,即使拿不到奖学金也没关系,她依然可以去外国深造。但输不起。
在大堂里等着他们。她捏住/的手,责备他:“为什么不戴手套?你双手很冷!”她一边说一边搓揉那双因为紧张和寒冷而哆嗦的小手。
12
和-一起在后台待着,前面的几个参赛者都弹得很好,又再偷偷弹自己的大腿。
首先出场。她站在台中央鞠了个躬,然后缓缓走到那台钢琴前面坐下来,双手轻柔地抬起,像花瓣散落在琴键上。
她弹得像个天使,那台庞然巨物比她小小的身躯何止重百倍?却臣服在她十指之下。她把+为她挑的萧邦《雨滴》前奏曲弹得像天籁,靠着她,凡人得以一窥那脱俗而神圣的境界,片片花瓣从天堂洒落。
在后台看得目瞪口呆,-比平日练习时发挥得更淋漓尽至,这是她弹得最好的一次《雨滴》。他肩头的石块更重了。
掌声此起彼落,-进去后台时,兴奋地戳了戳他的肩头,在他耳边说:“你也要加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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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钢琴前面,就在这一刻,他心头好像有几十只小鸟乱飞乱撞。为他选的是《离别曲》。
他双手温柔地抚触琴键,好像在弹一首即兴创作的诗,每一个音节都以惊心的韵律获得了醉人的色彩。就在这时, 一颗汗珠从他额头滚下,缓缓流过他的眼眉和眼睑,刚好停在他的睫毛上。由于聚光灯的折射,那颗汗珠成了一个五彩幻影,挡住他的视线,/觉得有点涩,眨了眨眼,就在那一瞬间,他的手指错过了一个键。他仓皇地想去补救,结果却只有更加慌乱。像一盘走错了的棋,他把自己逼上了绝路。
草草弹完了最后一个音符,他的头发全湿了,心头的小鸟都折了翅膀,惨然地飞堕。
在后台看到失手的,她难过得哭了。
呆呆地望着琴键,只希望可以重来一次,只要一次就好了,但这是永不可能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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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晚上,-拿了首奖。这个奖,把他们从此分隔天涯。
回家的路上,舅舅跟他说:
“不要再学了。”
他默默地走着,没抗议,也没哭。
直到上飞机的那天,他坐在校车上,因为修路的缘故,校车走了另一条路。那条路上有一家琴行,橱窗里放着一台擦得亮晶晶的黑色三角琴,在阳光的滤洗下,闪耀出一道灿烂的光华。就在那刻,他的脸贴住车窗,明白了这是他和钢琴永远的永别,所有辛酸都忽然涌上眼睛,他抽抽噎噎地哭了。如果爸爸妈妈还在,那该有多好。 第一章 挽歌(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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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台阶上站了起来,在怀中掏出一小包巧克力,松开丝带,把里面两颗松露巧克力埋在教堂前面的一株白兰树下。这是他带回来给+的。
有一次,从巴黎带回了这种圆圆胖胖的松露巧克力给他和,每一颗都有一种丝绒般的光泽,融在舌头的一刹那,留下了甜蜜的滋味。
“像一个完美的C大调!”叹喟。
她告诉他们,将来有机会到巴黎的话,千万别忘记尝尝这个巧克力,她自己是每一趟到巴黎都不肯错过的。
他猜想+当天那盒巧克力是在名震巴黎的“巧克力之屋”买的,他带来了,用两个C大调代替灵前的一束白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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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年后的《离别曲》弹完了,十六年前的《离别曲》却依然回响于他的记忆里。弹琴的那个人还是像个天使吗?
他离开了教堂,毫无意识地走上一艘渡轮,横渡往事的潮涨潮落。教堂上的钟楼遥遥在望,这个老去的孩子,只能在船上为唱一支挽歌。滔滔流逝的时光,化作白日下的一掬清泪。 第二章 遥远(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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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个浩大而高远的寒夜里,她眼里溢满了泪水,蜷缩在他怀中,想着遥遥远远的未来。人生是个过程,自有其前进的齿轮,但她何其幸福?她深爱的人愿意成为她背后的动力。
1
和顾青是在英国认识的。当时,她跟一个念作曲的男生分手差不多一年了。圣诞节临近,她的日本同学望月邀请她去参加平安夜的派对。
“这种日子,不要再窝在宿舍里!”望月说。
派对就在望月男朋友桶田那幢漂亮的公寓里举行。当夜,-在那里邂逅也是从香港来的顾青。从不相信一见钟情的她,当下才发现,人们不相信某样事情,也许是他们还没机会遇上。一旦遇上了,便再没法那么振振有词。
顾青是她一直向往的人。
心理学家说,人的潜意识中,存着老旧而破损的家庭照片,只受到如那泛黄印象的人吸引。顾青的出现,就是那么理所当然,他像是她已经认识很久的人。在异乡那个寒冷的冬夜,他那温暖的微笑和从容的气度,震撼着她灵魂中的每一丝每一毫。而她何其幸运?这种震撼并不是单向的,她仿佛也是从他那张老旧的家庭照片里走出来的人。
世界充满意外,心灵则不然。我们爱的是我们一直在心中酝酿的人,然后有天邂逅这个预先设定的理想,问题只在时间迟早。
派对结束之后,顾青送-回去。已经是凌晨两点钟了,两个人朝伦敦的平安夜走去,一路上心荡神驰。到了宿舍外面,顾青问她:
“你明天——呃,应该说是今天稍晚的时候会做些什么?”
“我会在家里孵鸡蛋。”她朝他微笑。
“我也是孵鸡蛋,那么,不如我们一起去吃眉头炒饭,你也可以再考虑一下那个表壳。”
她灿然地笑了。
当天大伙儿交换礼物的时候,-抽到望月在波特贝露道一家古董店买的玫瑰金表带。顾青抽到的竟刚好是桶田一个朋友送出来的古董表壳,同样是玫瑰金。
顾青坚持要-收下那个表壳,-却认为顾青应该得到那条表带,因为那个表壳对她来说好像大了一点。顾青把表壳放在-的手腕上量度了一下,说:
“不会太大,刚刚好。”
但她坚持不该要他抽到的礼物。
这个讲座持续到圣诞夜他们吃炒蛋饭和鸭的时候。结果,他们决定各自保留表壳和表带,纪念他俩的相识。
2
从那天开始,-在伦敦不再是形单影只。两年的日子里,她和顾青经常结伴去看歌剧、逛博物馆,或者到湖区去度假。他们也一起游过了罗马、佛罗伦斯和巴黎。顾青有时会陪她练琴,他是个很好的听众。
正在剑桥念金融财务硕士的顾青在朋友间是个很受欢迎的人。他有人情味,正直,幽默,读书成绩好,人又聪明。顾青在家里排行第三,有两上姐和一个妹妹。顾青出身自香港一个名门望族,家里是开银行的。虽然家境富裕,顾青过生活却很俭朴。他课余在学校里当助教,赚点生活费。为了省点房租,他还帮忙年老的房东溜狗。他溜狗很用心,他会陪那条缺少运动的哈巴狗跑步,让它四条腿都练得结结实实,结果,那条街上大半的狗主都雇他溜狗。
第一次请-吃饭的那个圣诞夜,他笑笑跟她说:
“感谢一条斑点狗和两条老虎狗,这顿饭是它们请客的。”
那以后,常常陪他溜狗。
顾青穿衣服也很简朴,他冬天常穿的那件蓝色呢绒拉练外套,都穿了六年。他的头发是自己剪的,也帮朋友剪。
有一年,傅芳仪去米兰看时装展,回程的时候来伦敦探望。顾青陪-去接机,傅芳仪一看见顾青就喜欢了,但她提醒她女儿:
“千万别那么年轻便结婚,婚姻会扼杀一个女人的梦想。”
3
的爸爸妈妈在她十一岁那年离婚了。
那天早上,她在学校宿舍里接到爸爸打来的电话,一向坚强硬朗的爸爸在电话那一头泣不成声,一个十一岁的孩子倒过来安慰一个四十岁的男人。
“我没事!我真的没事啊!爸爸。”
直到两个星期后的暑假,同学都回家去了,爸爸独个儿来伦敦看她。暮色里,-在宿舍外面看到这个仿佛在一夜之间老去的男人,她眼里盈满了泪水,跑上去,跳到爸爸身上,紧紧地揽着他,手指在他颈背上戳了好几下,既是怜惜,也是责备;责备他留不住妈妈。 第二章 遥远(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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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是傅芳仪提出的。
这个拥有美满家庭的幸福女人,有天独个儿逛街,突然很想吃一片蓝莓乳酪蛋糕,于是,她带着无比的渴望走进一家咖啡店,点了一片蛋糕和一杯牛奶咖啡。
待者端来一片蓝莓乳酪蛋糕,蛋糕旁边放着一球香草冰淇淋。当她尝到第一口蛋糕的滋味时,全身突然一阵战溧,记忆里骤然一响,把她送回去遥遥远远的青春岁月。
中学毕业晚会结束之后,她跟几个要好的同学去了咖啡店。她们都点了那里最美味的蓝莓乳酪蛋糕,蛋糕旁边放着一球香草冰淇淋,那是个怎么吃也不会胖的年纪。她用手指沾了点蛋糕放在嘴里品尝。同学们热烈地讨论着自己的将来。每个人都有梦想。她们问:
“芳仪,你呢?”
她想要成为时装设计师。
她从小说喜欢时装。她那个美丽而端庄的妈妈在友戚间是以会穿衣服出名的,虽然生活紧绌,而且不过是个家庭主妇,但傅芳仪的妈妈总是把自己和孩子打扮得漂亮和得体,她还会自己做衣服。
带着这种遗传长大的傅芳仪,自然也很会穿衣服,她中学时的零用钱大部分都花在时装杂志上。她本来想念时装设计,为了前途,选了英国文学。妈妈说,念英国文学,毕业后起码可以当教师,生活比较稳定。
大学第二年,她认识了比她年长七岁的李存厚,毕业之前,她意外怀了-,只得匆匆披上婚纱去。
婚后,丈夫的事业愈来愈成功,女儿在八岁那年拿到奖学金上英国皇家音乐学院,现在十一岁了,她将会有一个灿烂的未来。
傅芳仪突然有点炉忌自己的女儿,-面前有一片壮阔的梦想,可是,她自己呢?除了一段已经消逝的爱情和一段平淡的婚姻,她一无所有,而她已经不年轻了。幸福,到底是她所过的生活,还是那些她曾热切地向往却失落了的生活?
她望着面前那一球融掉在蛋糕旁边的冰淇淋怔怔发呆。
那个晚上,她告诉李存厚,她要离婚。无论这个跟她共同生活了十一年的男人怎样哀求,她也不肯回心转意。她已经不爱他了,这个男人只是她的亲人,是她的热土旧地,埋葬了她诗意的青春和梦想,而且已经无能力再提供她需要的爱了。她不怪他,但她告诉他,生命会在某个时刻召唤我们;召唤她的,是一片乳酪蛋糕。
那个可怜的男人以为他妻子疯了。
5
傅芒俯用赡养费开了一家高级时装店。她那几个最有野心的同学都赶在生物时钟敲响之前结婚生孩子,只有她,重寻失落了的梦想。她要成为时装女王。
李存厚在离婚后把香港的生意统统结束了,一个人去了加拿大魁北克,整整两年陷在悲伤之中。两年后,他在街上碰到一个中学时的女同学,这个女人从前很仰慕他。李存厚跟她结了婚,生了个男孩,留在那边生活,不打算回来了。
跟傅芳仪由相识到结婚十三年之后分离,然后在异乡遇上一个故人,过着另一种人生。他终于相信,生命会在某个时刻召唤我们,而我们唯一可以做的,是回应这种召唤。
6
十年之间,傅芳仪已经建立起她那个小小的王国。她的眼光得到不少顾客的赞赏,时装店一再扩充,还开了两家分店。每年的时装节,她穿梭于巴黎、伦敦、米兰和纽约,亲自去见设计师,亲自买货,像个大学女生那样,提着沉甸甸的笔记簿在各个时装展上努力做功课。
时光是否永难唤回?永远失落?那得要看你肯付出什么代价。
傅芳仪找到真正属于她的舞台,她比以往任何时刻都要快乐,虽然这种快乐有时候伴随着异国长夜的孤单。
由于爽朗迷人的个性,她有过两段罗曼史,但她早就决定不向爱情效忠,只效忠于自己。
她对时装充满热情,对数字却一塌糊涂。由于不擅理财,加上汹涌的经济风暴,她债台高筑,两家分店先后关闭,欠下银行一大笔债,连前夫留给她的那幢房子都抵押了。
7
当外婆在长途电话里把消息告诉-的时候,她才知道妈妈两年来都在还债。
一个星期后,傅芳仪来伦敦看时装展。-去旅馆找她时,她头发蓬松,房间的床上放满了衣服。看到了-,她把她拉到一面椭圆形的镜子前面,将衣服一件一件披在-身上,兴奋地向-缕述这些设计的每一个细节是多么令人赞叹。然后,她喜孜孜地告诉-,她刚刚拿到这个品牌的代理权。
还是-首先提起欠债的事。
傅芳仪满不在乎地说:
“只是个小数目。”
“那到底欠多少?”-问。
傅芳仪耸耸肩,说:
“我不知道。”
一个人不知道自己户口里有多少钱,和一个人不知道自己欠债多少,都是同一个理由,就是太多了。
-毫无办法地看着她妈妈,她背朝着-,蹲在地上收拾散落一地的衣服。就在那一瞬间,-看到她曾经年轻美丽的妈妈头顶上有了一绺白发,一种悲伤忽然淹没了她,妈妈变成了她的孩子,她不理她,她就灭亡了。
“我不要去德国了。”她说。
8
本来打算毕业后去德国深造的,顾青说好要跟她一起去。现在她决定回香港,她得把这个决定告诉顾青。
“我陪你回去。”顾青说。
“你用不着这样做。”她知道顾青一直不想回去香港。回香港去,便意味着他要到家庭的银行工作。
“我们不是说好了的吗?”顾青朝她微笑。
去年,他们在伦敦的湖区度假。那个晚上,星垂湖畔,他们靠在那幢租来的小白屋前面,她问他:
“你知道为什么女钢琴家比男钢琴家少吗?”
“因为男孩子弹琴比较棒?”他笑笑说。
她戳了戳他的鼻子,说:
“因为,一个女孩子在不同的城市间奔波演奏,是很孤单的。”
“以后无论你去哪里,我都陪在你身边。”他说。
在那个浩大而高远的寒夜里,她眼里溢满了泪水,蜷缩在他怀中,想着遥遥远远的未来。人生是个过程,自有其前进的齿轮,但她何其幸福?她深爱的人愿意成为她背后的动力。 第二章 遥远(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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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文艺出版社 张小娴
9
回到香港的第二天,接到+的死讯。+患的是肺癌。她并没有告诉身边的亲人和朋友。做手术切除体内癌细胞的那天,她是一个人进去医院的。主诊医生苏景志是她的老同学。进去手术室之前,苏景志很认真的问+,要不要通知什么人。
“如果我没有醒过来的话——”她疲倦地微笑。
在手术后醒来,拒绝了随后的化疗。
“我不希望弹琴的时候,我的头发会一大把一大把的掉在琴键上。”她虚弱地说。然后,她又说:“而且,你和我都知道这是没有用的。”
出院的那天,苏景志坚持开车送回去。下车的时候,她问:
“还有多少时间?”
他黯然地告诉了她一个非常短暂的时间。
她凄凉地笑了:
“还可以吸雪茄吗?”
苏景志笑了笑,说:
“如果我是你,我不会放弃这种好东西。”
回家之后,她一如往常地生活。一天夜里,疼痛折磨着她。她爬起床,走出客厅,拧亮了钢琴旁边一盏昏黄的灯,坐在那里,点起一支雪茄。
她颤抖着吐出一个烟圈,这支烟像吗啡一样,暂时麻醉了她的痛楚。五十年的时光一晃而过,她手里夹着烟,用琴键抚爱回忆。同样一支小夜曲,二十年前有人为她弹过,她曾经撕心裂肺地爱过那个男人,此刻都成为往事。时间伟大而漫不经心地重新安排人与地,她曾经以为,当她年老,有一天,她和他会在这个城市重逢,他温柔地问起她的近况,就在那一瞬间,所有的微笑和痛苦都盈盈在眼前,却又流转如飞。惟有爱情,始终如此的兴奋与渴望,又终于如此的挫败与荒凉。
她那双枯瘦的手在琴键上散落如雨,最后,她倒在那台她心爱的钢琴前面,没掉过一根头发。她手里的烟还没烧完,像那支低迥了二十年的小夜曲,萦绕在她身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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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着+的灵柩到墓地去。送葬的行列中,一个穿黑色大衣的年轻女人不时朝她微笑。
离开墓地的时候,这个女人走到-身边,自我介绍说,她名叫林孟如,是+以前的学生,算起来是-的师姐了。林孟如现在是一家跨国唱片公司的高级职员。-知道这家唱片公司,他们做的音乐很有水准。
林孟如称赞-在教堂里弹的那支《离别曲》实在弹得太好了,然后,她问-会不会有兴趣作曲。
-现在跟妈妈住在一幢租来的小公寓里。爸爸留下来的那间大屋已经卖掉了,用来还债。她正需要一份工作。
她用家里那台她八岁之前用的山叶钢琴写了两首歌。那天,她带着曲谱去找林孟如。林孟如刚好搬到新的办公大楼去。搬运工人在外面团团转,林孟如从一堆乱糟糟的东西里找出一部电子琴,横放在两排叠得高高的唱片上,跟着曲谱试着弹她写的歌。
她紧张地望着林孟如,虽然她以前在学校学过作曲,但作的都是古典曲,浒曲还是头一遭。写得好的话,她说不定可以拿到一点钱,以后的生活也有个着落。
一边弹的时候,林孟如望着-,满意地笑了。
-松了一口气,她从林孟如的笑容里看到了一种肯定。
林孟如挪开了琴,跟-坐在办公桌上喝咖啡,然后,她问-会不会有兴趣自己来唱那两首歌。
“相信我,你会成名的。”她跟-说,她的语气是那么肯定和充满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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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定要成名的,林孟如在心里跟自己的。她以前在一家规模比现在小的唱片公司工作,但她还是做出了很不错的成绩。一年前,她被高薪挖过来。一向高傲的她,以为可以更上层楼。可是,一年下来,她连一张像样的成绩单都交不出来。跟她同级的另外两个人,手上都有一、两张皇牌,帮公司赚了大钱。老板虽然没说什么,但她的前途是押在这里的。-的出现,是她的希望。她很相信自己的眼光,以-的条件,要窜红是毫无困难的。
-的命运同时也是她自己的命运。她要不惜一切把她捧成一颗闪耀的明星。唯一令她担心的,是这个女孩子对于当歌手这件事看来并不很热衷。她了解这些学古典音乐的人。她们心里有太多复杂的情结。于是,她换了一种方式跟-说:
“我们一起来做一些好音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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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不像一些学古典音乐的人那样抗拒流行,流行音乐有个好处,就是普及。音乐是个旅程,每个人也许都曾经被一支流行曲深深地感动过。这支歌陪着他们成长,也陪着他们老去,然后,在人生某个不经意的时刻,同一支歌会唤回了所有的往事。
在伦敦的时候,她和望月经常躲在宿舍房间里偷偷听“辣妹”,两个人还学着辣妹的唱腔,把睡裙撩到大腿上,跳着性感的热舞。她只是没想过会站在舞台上唱歌。
这个女孩子从来不需要选择自己的命运。三岁那年,妈妈发现了她的音乐天分,把她送到+那里学琴。八岁那年,她拿了奖学金去英国。在她年轻的生命里,最沉痛的打击是父母离婚,那也不是她可以控制的。
然后有天,命运把她送回来她出生的地方,童年那些无忧的日子已经远远一去不可回了。
此刻,命运又向她招手,而且是在她老师的墓地里。她从未了解命运的奥秘,然而,当机缘之鸟翩然降落在她的肩头上,她不禁再三回首。或许,她可以做一些好音乐,这些音乐将来会成为别人的回忆,唤回生命中美好的时光。而且,她还能赚一点钱,救救她那个太任性的妈妈。 第二章 遥远(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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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孟如带着-写的歌去找一个人。她走进一间位于一幢大厦二十楼的录音室。录音室里,有个男人蜷缩在一张短沙发上睡觉,身上穿着一件黑色毛衣。林孟如坐到他脚边,拍了拍他的大腿。男人朦朦胧胧地醒转过来。林孟如把曲谱递给他,说:
“这两首歌写得怎么样?”
男人坐直身子,揉了揉疲倦的眼睛,一边看歌谱一边伸出手去拿那杯放在旁边的,凉了的咖啡。
“谁写的?写得不错。”他呷了一口咖啡,说。
“是个女孩子。”她回答。
“她是什么人?”
“我的师妹,英国皇家音乐学院钢琴系毕业。她的嗓子不错,我想你捧红她。”
“她长什么样子?”
“很快你便知道。”她一边说一边帮他扣好毛衣上松开了的三颗钮扣。
她和他之间有一种暖昧的余情。
这个双眼布满血丝,头发乱糟糟,胡子没刮,看来已经几天没离开过录音室的男人名叫胡桑,在德国学音乐。他是她的旧情人。他监制过许多出色的唱片,名字一度炙手可热。曾几何时,她为他的才华倾倒,他们深深地相爱过。
七年前,他为她离开了太太和儿子。那时,她才二十三岁,他三十三。她终于得到她想望的男人;可是,得到了,又是另一回事。爱在生命里流逝,在期待落空的每一个瞬间流逝,也随着她的成长而流逝。
他不再是她心中那个神圣而高大的形象,不再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情人。从前,她总觉得自己配不上他,她得不断进步以免跟他距离太远。后来支发现,不进取的那个人是他。终于她明白,她需要的,是这个男人的缺席,而不是他的在场。
她知道惟有胡桑能帮-,-需要他,他也需要-。他的事业已经今非昔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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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桑看着那两页歌谱,他没想过对她说不。他深深地爱着面前这个女人,有些人注定是另一个人的死穴,林孟如是他的死穴。分手四年了,他依旧像过去一样爱着她,依旧在夜里思念她。他甚至能够为她死,何况是要在事业上帮她一把?他听说她在新公司里并不如意。他太知道了,她好强的外表只是用来掩饰脆弱的自我,她老是怀疑自己不够好,不值得爱,惟有不断前进,才能证明自己的价值。
只要他还有一口气,他会守护在她身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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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时候,顾青和-在一家印度餐馆里吃饭。她兴奋地复述了今天发生的事:林孟如喜欢她的歌,并且问她会不会有兴趣自己来唱。如果她答应的话,他们会跟她签约,然后出唱片,她可以做她自己喜欢的音乐。这意味着她将会成为歌手。
她好像期待顾青的意见;然而,他看得出来,她是期待他的支持。他也知道她需要一点钱来帮她妈妈还债,而她是不会接受他的援助的。
“为什么不试试看?”他做了她期待的事情。
她那么有天分,能够好好使用,才没有白活一场。
“我能够为你做些什么?”他问。
顾青现在在家族的银行上班,他姐姐顾贻和顾雅也是在银行里工作。顾贻是个工作狂,是爸爸最得力的助手,顾云刚最疼她。顾贻谈过几段恋爱,如今还是独身。顾雅只比顾青大一年,顾青从小就觉得她是家里最聪明的孩子。然而,人太聪明了,便难免会迷失。她很多时候不知道自己想要追求一些什么,她刚刚和相恋两年的男朋友分手。
顾青的妈妈最疼他,顾青到银行上班,也是为了妈妈。这个善良的女人虽然渡洋留学,骨子里却很传统。他相信人生有许多责任。为人女儿,为人妻子,为人母亲,都是她的责任,她总是害怕自己做得不够好。
在自己家族的银行上班,时间比较容易控制。那么,他便可以为-处理一些事情。结果,-跟唱片公司的合约是他去谈的,他成了她的经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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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唱片在四个月之后推出,那是一张很有水准的唱片,甚至有评论说,这张唱片是胡桑近年的代表作。唱片的销量超过了他们预期的,-的名字已经有人认识了。
名气好像一夜之间涌来,几乎令人措手不及,她忙着为事业奋斗。
今天晚上,-要出席电视台一个现场直播的音乐节目。顾青一个人在家里,看到了在电视屏幕上出现的她。-穿着傅芳仪为她搭配的衣服,品味出众。她一边弹琴一边唱歌,她是那么漂亮,甚至比以前更漂亮了一些。一种不安忽然压在顾青心头。在伦敦的日子,除了天气偶然令人沮丧之外,生活是那么简单和平静,仿佛是可以过一辈子拭目以待。时光已经永难复回吗?铺在-脚上的,是顾青从来没有想过也没法想像的一种人生。他会从此失去她吗?
然而,很快地,他这种想法受到了自己内心的谴责。如果他对一个人的爱是足够的,为什么会害怕她成功?难道他不希望她成功吗?从认识她的那天开始,他便知道她不会是个平凡的女孩,他比任何人更早地发现她的优秀。这一刻,他不是应该感到骄傲吗?
假使他洽谈室要失去她,那么,他至少是无愧的。他们一起走过了伦敦的夜色,他知道,以后的夜色也许都不一样了。然而,每一个改变,都是通向一次考验,正如今天晚上,她不在身畔,但他发觉自己比往昔更爱她。
人的生活就像作曲,每人在自己生活的乐章里都有一个房屋的位置,他愿意和她一起谱写他们共同的那支歌。 第二章 遥远(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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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回去巴黎,那天在渡轮上,他遇到一个人,改变了他的计划。那人是他的旧同学鲁 第三章 重逢与遗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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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始就是一个坏日子。大清早接到舅母的电话,提醒他别迟到,这天是他父母的忌辰。他持上电话,醒来又滑回睡眠,以致当他再度醒来时,已经迟了。
他匆匆赶到墓地去。他的父母死于二十年前的这一天,埋在同一口墓穴里。二十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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