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两次以分包工程为名诈骗7百万元获刑13年6个月
为了钱,骗子们行骗的名目众多。一中年男子就两次以分包工程为名,诈骗金额高达7百万元!近日,广西北流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刑事案件,进行一审宣判。2017年3月,黄某、韦某通过他人介绍认识了中年男子龙某。龙某谎称,其本人挂靠的浙江省某水电公司通过竞标后承包了广西河池市某水库工程项目,可以将该工程部分分包给黄某、韦某,但需要收取该工程投标费用。黄某、韦某信以为真,和朋友吴某商量后,决定三人共同出资承揽该工程。之后,黄某、韦某、吴某共同出资500万元,由黄某通过其银行账户转账到龙某的银行账户,作为分包工程要收取的工程投标费用。
同年,邓某通过他人牵线认识了龙某。龙某谎称,其通过竞标承包到河池市某水库工程项目,需要资金先行投入,寻找项目合作方。之后,龙某以分包该项目的爆破工程给邓某施工为诱饵,向邓某借款为名义骗取了200万元。综上,两次诈骗金额共计700万元,龙某将这些钱用于个人生活开支和偿还债务。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龙某实质是以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黄某、韦某、吴某、邓某的钱财,并非借贷关系或其他民事纠纷。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的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了诈骗罪。根据被告人龙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认罪态度,依法判决如下:一、被告人龙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6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二、责令被告人龙某退赔被害人的损失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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