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tmtgfwl 发表于 2020-6-29 22:00

北流:抢走两名在校大学生两部手机,潜逃八年最终落入法网!

       抢劫,指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看护人或者持有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迫使其立即交出财物或者立即将财物抢走的行为。日前,由北流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黄某某涉嫌抢劫案件由北流市人民法院审理终结。
       经审查查明,2011年1月的某天晚上,犯罪嫌疑人黄某某伙同7人(均已判刑)经商量后,携带刀具驾乘摩托车到北流城区某路段对途经该路段的两名在读大学的大学生实施持刀威胁,抢走现金20元及两部手机,之后黄某某一直在外潜逃。2019年12月15日,犯罪嫌疑人黄某某在东莞市长安镇某市场被东莞车站派出所民警抓获归案。经法院认定,犯罪嫌疑人黄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使用暴力、威胁的手段,强行截取他人财物,已触犯刑律,构成了抢劫罪,逐判处黄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在法网面前,无漏网之鱼
      小编在此给广大市民朋友们提个醒:      第一,谋生的方式有很多,靠自己的能力工作也能够有稳定收入,千万不要贪一时之财而做出违法的行为。犯罪嫌疑人黄某某作案后逃跑到被批捕八年多时间,最终也逃不过法律的制裁。                第二,外出时要注意保管好自己随身携带的东西,最好不要携带贵重物品让作案人有机可乘。外出必须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学会自我保护,尽量减少夜间单独外出。如发现被人尾随,应迅速避向有人群的地方靠拢。      第三,如遭遇抢劫,应记住作案人特征及案发后及时报案。作案人得逞以后,很有可能继续寻找下一个抢劫目标,甚至还停留作案现场附近的商店或餐厅进行挥霍。及时报案和准确描述作案人特征,有利于公安部门抓获作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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