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2k88 发表于 2020-7-1 08:28

出事了!玉林某酒店,妙龄女子等6人双双被带走!

也许最初
仅仅是因为好奇
然而越接触越深陷其中
无论吸食还是以此牟利
都会将你带入深渊请勿触碰法律底线,坚决对毒品说不
近年来,在出租屋、网吧、酒店等场所内容留他人吸毒的案件时有发生,许多人因为对相关法律了解不够全面,认为只要自己不吸毒,为吸毒者提供场所或提供场所与他人一同吸毒并无大碍,在不经意间已触犯法律,最终自食苦果、锒铛入狱。



酒店客房原本是供大家休息使用的,不料却被某些不法分子利用,当成了“吸毒窝”。近日,一名正值芳龄的女子在博白县城某酒店开房,邀请几位朋友前来吸食毒品,被公安民警逮个正着。博白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对犯罪嫌疑人庞某某批准逮捕。


3月12日,女子庞某某在家呆着无聊,于是便带着表妹一起来到博白县城某酒店,用自己的身份证开了一间房,并邀请几个“毒味相投”的朋友。当天晚上十点左右,庞某某的一名男性朋友(邹某某,另案处理)带着另外三人来到此房间。随后,有备而来的邹某某在身上拿出一小包毒品K粉,并将K粉倒在一张面值10元的人民币上,熟练地用10元人民币卷成吸管,庞某某和表妹及邹某某等六人一起吸食K粉。不久,接报后的派出所民警到达酒店,当场将庞某某等六人“一锅端”。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庞某某为他人吸食毒品提供场所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之规定,应当以容留他人吸毒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毒品,是人类社会的公敌。容留他人吸食毒品,不管自己有没有吸食,都构成犯罪。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的犯罪行为不仅仅是纵容吸毒者在毒品的泥潭中越陷越深,更是让自己也陷入牢笼。
吸毒一口,掉入虎口远离毒品,健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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