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得好!玉林这些鬼火车被集中销毁了!
不分白天于昼夜,
大街小巷,风驰电掣的速度,花式秀出各种车技,让路人胆战心惊
特别是夜深人静时,未见其影先闻其声,在城区或乡镇街道上“横行霸道”,肆意变道、超速、超载、闯红灯等违法行驶,存在巨大的交通安全隐患,高分贝的噪音更是扰民惹得天怒人怨,这些非法改装拼装摩托车、电动车俗称为“鬼火”车。
近日,陆川交警对近期查扣的非法改装“鬼火”摩托(电动)车进行集中销毁,避免问题车辆再次流入道路行驶,根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在销毁现场,在拆解机械的重击下,一辆辆非法改装“鬼火”摩托(电动)车被逐一解体、化为一堆废铁。
近期以来,陆川交警采取设卡检查、集中整治、便衣追踪、街面清查等方式途径,根据“鬼火、炸街”违法行为的特点和规律,结合辖区突出时段和路段,科学部署警力,始终保持对“鬼火”车扰民“零容忍”的态度,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即一律扣留车辆、一律消除安全隐患、一律不以罚代管、一律依法予以报废的处罚措施,整治“鬼火”车违法扰民行为,查扣了一批“鬼火”车,有力震摄了“炸街”“飙车”扰民一族,也得到了广大群众一致点赞好评!
从抓获的“鬼火少年”来看,其行为固然不足取,不乏有家长、监护人的纵容,甚至出资为他们购买此类不合法车辆,突显家教的缺失或误导,作为家长、监护人应负监护责任。
违法驾驶摩托车上路本来就有一定的安全隐患,未成年人在还没学到相关知识、考取相关驾驶证件之前对于安全意识更加薄弱。作为监护人,家长应当教育和制止孩子的危险驾驶行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文明安全出行,共同关注孩子的安全!
他们说的“鬼火”车,来源五花八门
1、不少未成年人利用春节期间的压岁钱从网上等渠道购买。
2、部分家长安全意识淡薄,出资由孩子选购,自认为孩子已经具备骑行技术,为其配备可省去上(放)学接送的麻烦,忽略了这些非法改装车带来的安全隐患。
3、更有学生因没钱购买而选择偷盗车辆后开到维修店进行改装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
4、有的是从维修店赊账(或分期付款)购买。
欢迎举报
“鬼火”车,不仅严重危害着道路交通安全,还极大地扰乱了居民的生活,群众对其积怨已久,交警对这些违法扰民行为更是"咬牙切齿",奈何其机动性强,安全性低,不便对其进行追捕和逼停......
如果您有看到“鬼火”车停在您家小区门口或者是停在街上;如果你发现有“鬼火”车改装点、销售点等相关线索
请及时拨打0775-7318360(24小时服务)举报,以此彻底打击,及时遏止“鬼火”车蔓延,及时清除交通安全隐患。
陆川交警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举报保密制度。未经举报人同意,绝不会公开举报人的姓名、身份、住址等个人资料。
“警力有限,民力无穷”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为陆川道路交通安全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鬼火”车巨大的安全隐患
一、“鬼火”摩托车飙车,速度快,遇突发情况难以立即刹住车辆,易造成翻车,尤其是驾驶人往往喜欢“秀车技”、“炫酷”、行驶中,采取措施能力、对后果的预知能力都降低,从而增加驾驶人的危险系数,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可至车毁人亡。同时,摩托车飙车也妨害他人行车安全,躲之不及。
网络图片
二、驾驶“鬼火”摩托车驾驶人大多数为无证驾驶,而飙车者往往不顾后果,只追求速度的快感,极易导致交通事故。一旦发生事故,导致受伤或死亡,给个人和家庭带来无尽痛苦。
三、“鬼火”摩托车驾驶人大多为年轻人,为了追求刺激,常常私自对摩托车进行非法改装。有些驾驶人为了追求低廉的价格,私自改装、拼装摩托车。私自改装和拼装没有经过国家相关质量检验部门的检验,在车辆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上埋下隐患。
法律后果
1、无证驾驶机动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机动车无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3、非法改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改装后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交警部门依法强制扣留。
4、追逐竞驶。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属于危险驾驶罪,已经触犯刑法,将处拘役和罚金,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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