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nli 发表于 2020-7-14 08:28

高州某驾校一教练被判拘役,为增加收入竟然做这事……

                           湖南女子阿洁为顺利通过机动车驾驶考试,找人替考,结果是聪明反被聪明误:考生阿洁和替考人、居间介绍人均因触犯法律被判刑!7月10日,信宜法院向广州日报记者通报了此案,称日前已以代替考试罪对该起案件做出判决,依法判处阿洁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判处替考人阿颜拘役四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判处居间介绍人阿军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再次替考时东窗事发阿洁今年36岁,家住湖南省衡阳市,是一名家庭主妇。阿洁因照顾小孩没有时间报名考C1驾驶证,遂萌生了花钱找人替考获取驾照念头。后阿洁通过朋友介绍,联系到高州市某驾校的教练阿军。阿军为增加收入,答应为阿洁找人替考。2017年10月份开始,阿军安排亲戚阿颜以阿洁的身份,在其所在的驾校报名参加小型汽车驾驶培训。阿颜代替阿洁参加科目一、科目二的考试,取得了合格成绩。
2018年12月,阿颜再次持阿洁的身份证以及学员证,准备代替阿洁参加科目三考试时,被考场工作人员发现并报警,阿颜被刑拘,并如实向警方供述犯罪事实,阿军和阿洁也先后向警方自首。检察机关以阿洁、阿颜、阿军犯代替考试罪,向信宜法院提起公诉。考生替考居间三人皆领刑信宜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阿颜代替他人参加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被告人阿洁让他人代替其参加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被告人阿军为他人替考提供帮助,其行为均符合代替考试罪的构成要件,三人均构成代替考试罪。公诉机关指控三人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鉴于被告人阿洁、阿军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自首。被告人阿颜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于坦白。三人依法均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法院根据被告人阿洁、阿颜、阿军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悔罪表现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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