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信蓝子 发表于 2008-11-30 01:00

哎。。。无语!

难得糊涂 发表于 2008-12-8 16:03

放弃呗

还能怎样

没结婚就给你```了

结婚后更不得了

小杨 发表于 2008-12-8 16:36

分吧。。没必要再在一起了。。

圭江边的拾荒者 发表于 2008-12-9 10:28

其实当今社会准新娘是不是处已经不是重要了,可耻的是在有了你的时候她还向别的男人献处,这是世俗与情理都难容的。我不是男人,不知道男人怎么想,但我觉得我可以忍受我身边的那个人在和我之前的种种恋情,但我不可以容忍那个人跟我在一起后的半点不忠。

北坡依依 发表于 2008-12-10 17:20

如果是真事,应该也分了吧?

烟火的爱情 发表于 2008-12-14 15:33

好像在那里也曾看过这类似的文章

深夜徘徊 发表于 2008-12-26 22:28

路过!
不能发表什么!

yang89814 发表于 2009-4-16 23:08

这真的是楼主你吗?
我看到N次了............

WENCONG2008 发表于 2009-4-17 13:27

结婚后更不得了

wainly5201314 发表于 2009-4-17 17:47

跟我结了婚后也许就不会想那个男的了之类,这个女人到底是怎么了?
她还说也许啊?你还能忍受吗?也许就不会了?呵呵

明媚 发表于 2009-5-7 16:54

我觉得应该分吧,她是去搏了后前男友不要她才又回来到你身边的,你远远比不上前男友
如果你甘愿排在第二的话,也行,看自己了

秋天枫叶 发表于 2009-5-8 09:20

这个女人是天真派,还不成熟,难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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