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信蓝子
发表于 2008-11-30 01:00
哎。。。无语!
难得糊涂
发表于 2008-12-8 16:03
放弃呗
还能怎样
没结婚就给你```了
结婚后更不得了
小杨
发表于 2008-12-8 16:36
分吧。。没必要再在一起了。。
圭江边的拾荒者
发表于 2008-12-9 10:28
其实当今社会准新娘是不是处已经不是重要了,可耻的是在有了你的时候她还向别的男人献处,这是世俗与情理都难容的。我不是男人,不知道男人怎么想,但我觉得我可以忍受我身边的那个人在和我之前的种种恋情,但我不可以容忍那个人跟我在一起后的半点不忠。
北坡依依
发表于 2008-12-10 17:20
如果是真事,应该也分了吧?
烟火的爱情
发表于 2008-12-14 15:33
好像在那里也曾看过这类似的文章
深夜徘徊
发表于 2008-12-26 22:28
路过!
不能发表什么!
yang89814
发表于 2009-4-16 23:08
这真的是楼主你吗?
我看到N次了............
WENCONG2008
发表于 2009-4-17 13:27
结婚后更不得了
wainly5201314
发表于 2009-4-17 17:47
跟我结了婚后也许就不会想那个男的了之类,这个女人到底是怎么了?
她还说也许啊?你还能忍受吗?也许就不会了?呵呵
明媚
发表于 2009-5-7 16:54
我觉得应该分吧,她是去搏了后前男友不要她才又回来到你身边的,你远远比不上前男友
如果你甘愿排在第二的话,也行,看自己了
秋天枫叶
发表于 2009-5-8 09:20
这个女人是天真派,还不成熟,难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