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美鹰 发表于 2010-7-6 20:51

关于自由(2)

(二)
在中国有句话:“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这典故是源于避讳。什么是“避讳”呢,其主要就是古代君王为了显示与众不同,规定人们言语中避免直呼其名或在行文中直书其名,而以别的字相代替。比如吕后名雉,当时文书上凡遇雉字,均用“野鸡”二字代替。

这避讳一事,相当体现了中国思想的强制原则,你要是非冒死去顶触,绝对没好下场,即使你想苟活一时,怕也是不容易的。

话说这思想的自由在先秦时代还是蛮开放的,那时候百家争鸣,士子之间颇有君子之风,但从始皇大一统开始事情就变样了。当时焚书坑儒,统治阶层力求排除不同的政治思想和见解。为什么呢?当权者觉得自己高屋建瓴,胜人一筹,所以我的思想肯定是最先进的,你们还是都听我的吧。不过当时的绵羊们不像后来那么听话,所以没多久就闹出事情了,秦朝仅二世就亡。

这事归功于中国农民起义历史上第一个吃螃蟹的人——陈胜,可惜俺这“老子天下第一”的老祖宗没有享受到胜利的果实,那个果实后来被一个叫刘邦的“无赖”窃取了,历来这革命一途都得笑到最后的才能赢啊。

可惜的是历史往往惊人的相似,虽然刘邦封了革命先烈陈胜为隐王,但自己却知道那个冒天下之大不韪的言论——“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绝对不可以宣传,不然没几天再闹出来个陈胜他不得把好不容易得手的成果拱手让人?所以这事他不能干,为了不让自己成为这种言论的受害者,他于是鼓吹自己是母亲和龙感孕而生的,以此树立威望,正名他的皇位。

唉,闹了半天,原来俺那祖宗是错的,这皇帝还是得有种才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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