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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爆料] 警示!北流一男子谩骂交警抢夺钥匙 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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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30 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广西玉林

    近日,北流男子黄某因朋友的摩托车被扣,不但不配合交警执法,还谩骂交警抢夺钥匙,因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被行政拘留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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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2日上午,北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城区一中队民警在该市二环路永顺红绿灯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活动时,看到一辆摩托车搭载着一名乘客驶来,驾驶员和乘客均没有带安全头盔,而且驾驶员穿着拖鞋开车,于是民警赶紧上前拦停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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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检查驾驶员陆某属于无证驾驶,执勤民警便依法对车辆进行查扣。在查扣的过程中,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坐在摩托车后座上的乘客黄某突然暴跳如雷,多次在现场妨碍民警执法。在执勤警员耐心教育和劝说下,黄某不但不知悔改,还用粗烂的语言辱骂推拉执勤警员,并叫嚣着要民警把摩托车钥匙拿出来。当看到民警不怕威胁时,狗急跳墙的黄某直接冲上去抢夺民警手中的钥匙,很快黄某被现场执勤的警员联合制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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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黄某和陆某被强制带到松花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近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黄某因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被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条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
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
    对于当事人不配合,或采取吵闹、谩骂、无理纠缠等方法,阻碍警察依法执行公务,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构成妨害公务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内容来源| 北流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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