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办9类涉恶案件522起,破获各类涉黑恶刑事案件397起,抓获涉案人员1356人,逮捕直诉涉黑恶犯罪人员977人。查处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19件,立案19人。”广西三股黑恶势力被扫荡! 3月8日,桂林市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桂林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赵志军主持发布会。桂林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陈荣茂通报2018年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重点和全市平安建设工作情况。桂林市检察院检察长、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林鼎立,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刘初刚,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蔡泽军,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网信办主任蒋桂斌,市中级法院常务副院长潘凌宇、市公安局副局长钟明出席发布会并答记者问。
发布会上向媒体首次通报了3起典型的涉黑犯罪集团案。据悉,目前桂林侦办9类涉恶案件522起,破获各类涉黑恶刑事案件397起。
“村霸”欺压百姓 操纵基层选举
2006年11月至2018年2月,以文某为首,文某军、黄某清为核心成员,秦某龙等为团伙骨干,召集秦某迎等充当马仔、打手的犯罪集团,在全州县大西江镇辖区内,连续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妨害公务、非法采矿等行为案。 该犯罪集团涉及中央公布的扫黑除恶打击十类犯罪中的3类: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该犯罪集团涉及的罪名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妨害公务、非法持有枪支、损毁公私财物、非法采矿、破坏基层两委选举等罪名。
目前已抓获该团伙犯罪嫌疑人22名,冻结银行存款19万余元。
团伙组织卖淫 拐卖威逼少女
2003年至2018年5月,以李某勇为首的犯罪集团在江苏昆山市、桂林市灵川县、象山区、七星区等地开设多个卖淫场所,通过拐卖、诱骗、暴力威胁等方式,将未成年少女控制在卖淫店内。他们采取扣押身份证件、通讯工具、个人财物,强迫签订借条等方法限制其人身自由,以殴打辱骂、威胁恐吓、精神折磨、冻饿等手段逼迫受害未成年少女向众多男性提供性服务,被迫沦为犯罪嫌疑人李某勇等人的赚钱工具。 该涉黑犯罪集团案涉及受害女性20多名,大部分为未成年少女,年龄最小的13岁。多数受害女性因被强迫卖淫感染性病、甚至怀孕,1人被非法拘禁长达10年之久导致精神应激障碍。
李某勇犯罪集团涉及中央公布的扫黑除恶打击十类犯罪中的第七类: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其涉及罪名有强迫卖淫、拐卖妇女、非法拘禁、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
目前,警方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0名,经检察院批准逮捕16名,冻结银行存款80万元,扣押房产1套、汽车3辆。
非法高利放贷 “企业”暴力讨债 2012年3月至今,以古某为首,朱某斌、苏某等为核心成员,梁某等为团伙骨干,召集蒋某军等充当马仔、打手的犯罪集团,依托广西卓亿投资管理公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 “签订虚假借款协议”、“制造资金走帐流水”、“虚增债务”、“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帐”等方式,采用欺骗、胁迫、滋扰、纠缠、非法拘禁、敲诈勒索、虚假诉讼等手段,侵吞多名被害人远远超过正常利息的财物、车辆和房产,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
古某犯罪集团涉及中央公布的扫黑除恶打击十类犯罪中的第八类: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涉及的罪名有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非法经营、虚假诉讼、侮辱妇女、诈骗、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盗窃、包庇等。
目前,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2名,经检察院批准逮捕12名,冻结银行存款1030万元,查封别墅1栋、房产10套,扣押车辆9辆、房产合同18套、受害人抵押房产证及相关材料70余套。
2018年,桂林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首战告捷,侦办9类涉恶案件522起,同比上升33.84%;破获各类涉黑恶刑事案件397起,同比上升45.42%;抓获涉案人员1356人,同比上升80.32%;逮捕直诉涉黑恶犯罪人员977人,同比上升92.78%)。涉黑恶警情明显下降(同比去年下降38.21%)。
严打、深挖保护伞有力,全市查处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19件,立案19人,其中县处级1人、乡科级9人、科员3人、聘用制人员4人、村两委干部2人,查处涉黑恶犯罪基层村干部14名。特别是侦办“李佳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时,成功打掉的“保护伞”被中纪委、国家监委公开曝光,成为五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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