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大爷,我这边公司出台了新政策,有办法帮你购买养老保险,你看看需不需要?”
“我怎么相信你?等一下你骗我呢?”
“我是北流市某镇某保险所的工作人员,你看,这是我的工作证,如果办不到养老保险我们会全额退款的,这是针对老年人出台的新福利,你要不要来了解一下?”
“这样啊,那你详细跟我说说。”
骗局就此拉开帷幕。
2012年至2017年,犯罪嫌疑人陈某利用在北流市某乡镇某保险所工作期间的便利,向被害人罗某某、何某某(均为老年人)等五人谎称其有购买养老保险的名额,一次性缴纳保险费后便可每月按时领取养老金,并承诺如未办理成功则退还全部金额。犯罪嫌疑人陈某骗取被害人交付了所谓的“养老费用”后,便以各种理由拒绝向被害人透露“养老保险”的办理进度,被害人要求退钱陈某还找借口拖延,最后干脆藏匿起来,直至被公安机关抓获。经查,犯罪嫌疑人陈某假借帮助被害人购买养老保险的名义,先后诈骗罗某某、何某某等五人人民币共36.5万元,诈骗所得钱财均被陈某用于赌博及个人生活支出。
北流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欺骗方法骗取被害人财物,数额巨大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涉嫌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之规定,决定对陈某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 该案属于典型的养老诈骗犯罪案件,养老诈骗不仅侵犯老年人的财产安全,而且会给老年人的身心健康带来负面影响。我院根据上级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依法能动履职,对养老诈骗案件的犯罪分子快捕快诉,加大追赃挽损力度,全面形成对养老诈骗犯罪活动的从严惩治态势。
下一步,我院将以这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加大打击力度,坚决铲除养老诈骗滋生的土壤,依法严惩养老诈骗犯罪,不断深化预防犯罪宣传教育的实效,守护好老年人“钱袋子”,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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