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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爆料] 北流侬不要做这种害人又害己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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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8-27 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湖北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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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毒品犯罪的道路上,不仅仅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等罪名,在其管理的场所内容留他人吸毒亦构成犯罪!今天我们便来认识一下什么是容留他人吸毒罪。


案情简述
       2021年9月至11月期间,被告人梁某在北流市其租住的出租房内多次容留多名吸毒人员吸毒并共同吸食毒品。2021年11月12日,办案民警在其出租屋内抓获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的被告人梁某,被告人梁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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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6月30日,北流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梁某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梁某的行为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被告人梁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相关法律
       容留他人吸毒罪,是指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的行为。容留,是指允许他人在自己管理的场所吸食、注射毒品或者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的行为。容留行为既可以主动实施、也可以被动实施、既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温馨提示
       当前,禁毒学习宣传工作正如火如荼进行,在此,北检君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在学习毒品基本知识和禁毒法规法律教育的同时,也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不要为了哥们义气或者盲目追求刺激等原因从而吸食毒品。一旦开始吸食毒品,最后往往一发不可收拾,吸食毒品不仅危害自身健康,还易导致犯罪活动发生。最后,北检君呼吁大家在日常生活中要做到不为吸毒人员提供相应的吸毒场所,即不提供住所、旅店、办公室、娱乐场所等任何可以吸毒的空间。若在提供场所后发现对方正在吸毒,应当及时制止并及时报警,主动防止犯罪结果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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