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出售、出借个人微信、支付宝账户信息或银行卡就能一夜暴富?遇到如此来钱快的事情需要警惕了,你可能掉入了“跑分”陷阱......“跑分”是指提供个人微信、支付宝收款码或银行卡等支付账户,为别人进行代收款,随后再转款到指定账户,从中赚取佣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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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分”的实质是帮助网络赌博、电信诈骗等黑灰产团伙进行洗钱,特别是境外赌博、诈骗网站,多数会采取这种方式收钱。这些网站指使一些人建立“跑分”平台,以高额佣金吸引个人提供收款码,协助收款、转账,将境外赌场、诈骗APP等非法平台收款汇集后再统一转账至非法平台,以达到“聚沙成塔”、“分散收款”、逃避公安机关打击的目的,增加公安机关追查资金流向的难度。
案 例
2022年1月下旬,蔡某某在找工作的时候,遇上陌生男子搭讪,陌生男子称其可以提供既轻松又赚钱的工作给蔡某某,询问蔡某某是否愿意提供自己的银行卡和手机进行“跑分”洗黑钱,可以按转账流水金额的1%获取报酬。蔡某某听到陌生男子说工作既轻松又赚钱,于是就答应了陌生男子,向陌生男子提供了自己名下的一张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卡和一张宁波银行卡以及绑定这两张银行卡的手机给陌生男子进行“跑分”洗钱。经查实,蔡某某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卡账户和宁波银行卡账户被陌生男子利用非法平台进行转账,一日之内共接收到赃款2467371.44元,共转出赃款2467369元,蔡某某从中获利3000元。
检 察 官 释 法
蔡某某明知陌生男子使用银行卡进行“跑分”是实施电信诈骗活动转账,为获取佣金,仍提供一张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卡、一张宁波银行卡以及绑定了这两张银行卡的手机给陌生男子进行转账操作。蔡某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然提供支付结算帮助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规定,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北流市人民检察院于2022年7月15日向北流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蔡某某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北流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检 察 官 提 醒
“跑分”所使用的银行账户及支付宝、微信收款码等,因长期与各类黑灰产业违法犯罪资金发生交易,极易被公安机关冻结,暂停银行账户服务、网络支付服务等,将直接影响个人征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在家轻松躺着赚钱的事并不存在,要警惕“跑分”陷阱,不要轻易被网络上的高额利润所诱惑。否则,“跑分”只会让你跑进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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