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营造阳光公正的义务教育招生氛围,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一件事”改革落地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5〕5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5〕9号)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国家法律,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十项严禁”等规定,实行“阳光招生”,确保招生工作高效、有序实施。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按照“户籍地段划片、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新生入学原则,合理划定学校服务范围,有序确定入学对象,规范办理入学手续。 (三)坚持公平公正。全面推行“阳光招生”和“公民同招”政策,采取多种途径宣传新生入学政策,严格规范管理,切实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正、结果公平。 (四)坚持均衡发展。严格控制班额,小学班额一般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一般不超过50人。规范编班程序和学籍管理,采取随机方式对学生和教师实行均衡编班,不得编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五)坚持科学统筹。根据入学对象条件、公办学校学位和就读需求等情况,科学统筹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切实保障各类群体受教育权利。
二组织领导
为保障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2025年北流市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职能是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做好招生工作政策宣传及信访维稳工作,组织、协调各义务教育学校做好招生有关工作。
三北流市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区域划分
(一)城区初中范围 1.北流市初级中学:花果山路全段→富林塘客运中心对面的红绿灯起沿城西一路经北流镇政府→音乐喷泉广场→体育场→市图书馆→妇幼保健站以北及百花路以东的公园华府、富康华府、金爵华府、凯旋广场·桃源一片范围内区域;北流镇潮塘村、鸭埌村、中灵村;三和园、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城市印象、桂龙祥产业园、三环新城、城市经典、幸福里、福兴花园、荣顾购物公园、金富公寓、北流市建材商贸城、南方电网、朝智名城、百花小区、皇冠假日、花果山别墅区、金枝园、雅士居、金色阳光、普利幸福湾。 2.北流市永丰初级中学:客运中心红绿灯→沿城西一路→中央广场红绿灯→喷泉广场转盘→沿城南一路→市自然资源局门口红绿灯→旧北宝路口红绿灯→沿玉容路一级公路→九代路口→乡贤公园→沿丰顺路→检察院红绿灯→沿二环西路→客运中心红绿灯范围内区域;中央广场、天河广场、澳馨花园、胜景新都、金碧花园、地王国际、盛意苑、圣力广场、新城国际、永顺公馆、百顺苑、御林苑、永顺大道1号至97号、永顺大道88号别墅小区1至43号、永顺路1号至118号。 3.北流市城西初级中学:公园华府→沿百花路→建材商贸城红绿灯→沿二环北路→客运中心红绿灯→沿城西二路→市公安局对面富达超市→沿御景天下旁小道→甘村村委会路口红绿灯→沿玉容一级公路→沿三环西路→沿甘新路→城西公园边界范围内区域;北流镇大燕塘村、凉水井村;公园一号、兴睦苑、富林名苑、精通豪庭、万家城市广场、春天里(原巴黎春天)、文德花园。 4.北流市东湖初级中学:二环北路1号至105号→城东二路0001号至0213号(单号)→城东二路一里1号至37号→城东二路三里1号至12号→城东二路五里1号至28号→龙径路0001号至0109号→龙径路一里1号至35号→龙径路二里1号至211号→龙径路三里1号至75号→清湖路1号至30号范围内区域;大板塘公租房小区、石围肚廉租房、爱琴海小区、明瑞高中、市人民医院、农机公司、氮肥厂经适房、氮肥厂廉租房、东投金麟府、亿联建材家居五金城、云星钱隆、青湖经适房、金色阳光、东湖一号、东投状元府。 5.北流市马岭初级中学:丛义路以南、城南二路以东、宝南路以东为界、三环路以南、宝南路为界;城南二路以西至实验中学以北范围内区域的小区;北流镇丛义村9组至15组;塘岸镇独竹村木1组、木2组、书房山组;凤凰山语居、新世纪商业广场、万盛1号院、万盛御翠园、市司法局、实验中学、实验小学、实验幼儿园、市环保局、蟠龙派出所、马岭小学、向南居花园、富贵新城、新世纪宝翠园、春城半山荔园、桃李春风、永泰阳光城、玉林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教育学校、碧桂园、精通森林城、翰林华府、金域学府、精通华府、创客小镇、幸福御景、新世纪豪园、永泰尊府、鼎盛世家、粤海新城、景泰苑、圣力财富广场、盛意丽城、碧桂园、公园上城、旺竹小区。 6.北流市永顺初级中学:市人民检察院红绿灯→沿丰顺路→乡贤公园→玉容一级公路→甘村村委会路口红绿灯→沿甘村村委会旁小道→御景天下→城西二路(公安局门口道路)→客运中心红绿灯→永顺名门红绿灯→市人民检察院红绿灯范围内区域;北流镇甘村、新兴社区(大岭开发区)、万润城、万润豪庭、御景天下、德馨家园、新城市花园、永顺名门、永顺学府、圣力会仙河公馆、公园里。 7.北流中学初中部:佳润·康桥、城南一号、碧桂园·十里江湾、天景湾,北流中学杉山校区的征地村民(即河泉1组、2组、4组,环城14组的征地村民)。 8.北流市北流镇初级中学:北流镇九代村、六荣村、白须村、龙安村、丛义村5组至17组、松花村24组至30组、河泉村1组至2组、环城村17组至23组、城南街道精通社区、陵城街道朱砂罗社区部分居民;新南城、粤海新城、精通小区1区至5区、合源美地、城南二路0001号、御景豪庭、金旺旺、城南一号、永基世纪名门、佳润·康桥、荣旺一号、丽景苑、普利幸福园、碧桂园·十里江湾。 9.北流市北流镇陵城初级中学:汽车总站红绿灯→往城东一路→龙桥北路二里→李明瑞故居→沿江北路→滨江华府→汽车南站→沿玉容一级公路至旧北宝路口红绿灯→城南一路→汽车总站红绿灯范围内区域;新天地、松华园、金顶名轩、万源广场世纪家园、南园新苑、城南经适房小区、富达花园、新兴苑、新华园、永发小区、清华园、滨江华府、财富广场、北流市委大院。 10.北流市北流镇城东初级中学:从龙径路→龙桥北路→龙桥路以东→沿江北路→圭江路以东印塘、勾漏片区→阳光华府→银堂花园→沿江名都→城东三路→城东二路→城东二路经适房范围内区域;北流镇新城村、勾漏村、印塘村、六地坡村(河东路、圭江明珠)、河泉村、六行村;沿江名都、银堂花苑、阳光华府。 (二)城区小学范围 11.北流市永丰小学:永安路铜州市场红绿灯→沿永安路至广播电视大厦旁红绿灯→沿二环西路至电信局红绿灯→沿城南一路至铜州市场红绿灯范围内区域、北流镇丛义村1组和2组的部分村民。 12.北流市新松小学:从一环北路→一环西路→丰顺路→二环西路→二环北路→三和园→百花路→西河中路范围内区域;公园华府→富林名苑→客运中心→富林塘路→大岭开发区→永顺名门范围内区域;北流镇松花村3组、4组、14组、15组、16组、17组、18组;三和园、精通豪庭、宏源银座、新城市花园、奥馨电脑城、金碧花园。 13.北流市工业区小学:高速引道与二环北路交界以北、城市经典、幸福里等区域;二环北路两边(荣顾购物公园、三环新城除外)、清湖路以西(市人民医院除外)、氮肥厂经适房和廉租房小区、清湖塘经适房、亿联建材市场等区域;民乐路、东湖一号、鸭埌村发塘组高速引道回建区、清湖组的村民、民乐路1号至69号、北流市初级中学、三环物流、明瑞高中、北流市特殊教育学校、金色阳光。 14.北流市南园明德小学:南站三角地带→往玉容北辅道→新兴苑→新华苑→清华园→滨江华府→沿江南路→松木岭路→大兴路→一环南路→南园一路→桂南路→南站三角地带范围内区域;北流镇环城村16组至17组,丛义村3组;财富广场、圭江明珠。 15.北流市实验小学:城南二路以西、三环南路以北的丛义村13组至15组的村民、新世纪宝翠园、碧桂园小区旁的塘岸镇独竹村木1组至木2组、金域学府、喜润·学府大院、半山荔园桃李春风、精通森林城、实验幼儿园、市环保局、碧桂园凤凰台、碧桂园凤馨苑、碧桂园囍居、碧桂园峰景、碧桂园映山区、碧桂园泊林、碧桂园翡翠湖、碧桂园铜邻苑、碧桂园·公园上城、蟠龙派出所、市司法局。 16.北流市永顺小学:北流市松花派出所→沿二环路至新城国际小区→市自然资源局→北宝路口→荣旺1号→永顺公馆→乡贤公园→万润豪庭→松花派出所范围内区域;圣力广场、百顺苑、永顺幼儿园、北流镇松花村19组、20组、22组、24组、25组、26组、27组、28组、29组、30组,垌心5组,大坡5组。 17.北流市桂塘小学:桂塘片区(城南一路→松华园→松木岭路→大兴路→永发小区→一环南路→南苑小区→富达花园→桂南路→月塘路→世纪佳园→月塘三区→二环南路范围内区域)以及北宝家私市场所处的三角形地带范围内区域;丛义村1组部分的村民、3组、4组的村民。 18.北流市马岭小学:丛义路以南→城南二路以东→三环南路以北→宝南路为界范围内区域;北流镇丛义村9组至13组的村民;塘岸镇独竹村书房山组的村民;马岭初中、创客小镇、幸福御景、圣力财富广场、盛意丽城、新世纪豪园、新世纪商业广场、景泰苑、永泰尊府、粤海新城、精通二区、鼎盛世家、丽景苑。 19.北流市东湖小学:清湖路以东、二环东路(清湖路路口至城东二路路口段)以南、城东二路(清湖路路口至二环东路路口段)以北、圭江路、东湖一号、石围肚小区;北流镇印塘村城东组、红旗组、13组的村民;东投金麟府、大板塘公租房、爱琴海、沿江名都、金达机械公司、银堂花园、金色阳光、云星钱隆、东投状元府。 20.北流市城北家龙小学:北流镇松花村10组至13组的村民;城北二路(11号至45号、41-1号至41-54号、45-1号至45-22号)、二环北路向南162号至242号(双号)、北流食品公司附城分公司、城北一路0080-06号至0080-08号、城北一路0082号至0208号(双号)、城北一路三区1号至42号、城北一路三里0001号至0053号、城北二路一里1号至30号、荣顾购物公园、福兴花园、三环新城、松生苑、清湖路5号(市人民医院)、凯旋广场·桃源、城市印象、富康华府、金爵华府、雅士居、普利幸福湾。 21.北流市贵门堂小学:万家城市广场→春天里(原巴黎春天)→文德花园→兴睦苑→公园一号→城西初中范围内区域;北流镇甘村上新村组、石头塘组、垌肚组、岭顶铺组、凉水井村6组的村民、农科所开发区。 22.北流市南湖小学:万盛御翠园、永泰阳光城、精通华府、富贵新城、凤凰山语居、向南居花园小区、万盛一号院、翰林华府(育才路0007号)、北流三中、实验中学、玉林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教育学校、长旺小区、阅山湖、禧悦小区、旺竹小区、城北小区;塘岸镇长塘村12组、13组、14组(1号至47号)、15组的村民。 23.北流市永顺第二小学:城西二路0223号至0295号(单号)、城西二路二区112号至150号、甘村路1号至101号(单号)、松花路三区1号至201号、松花路三区小苑1号至50号、松花路三区小苑45-1号至45-38号、北流镇松花村19组、20组,御景天下、德馨家园、新城市花园、彰泰永顺学府、永顺二小的征地户村民。 24.北流市会仙河第一小学:甘村独石组、甘村六轴塘组(征地户村民)、甘村新屋组、甘村石根组的部分村民、甘村双塘组的部分村民;公园里、圣力会仙河公馆。 25.北流市高级中学附属小学(原北流市铜州小学):北流镇环城村19队至21队的征地村民、白须村6队的征地村民,北流高中、北流九中,碧桂园·十里江湾、天景湾、普利幸福园。 26.北流市杉山小学:佳润·康桥、北流中学(杉山中学)、城南一号、河泉村的征地户村民。 27.北流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学(原北流市永丰小学民乐产业园校区):农民工创业园、北流轻工产业园民乐片区,农民工创业园和北流轻工产业园民乐片区的征地拆迁户。 28.北流市北流镇松花中心小学:城南一路双号至铜州市场红绿灯往永安路双号、二环西路(农业银行)单号至人寿保险公司往丰顺路永丰初中方向、城西一路单号至中央广场止;一环西路单号至永安路双号交界、城西一路2号起至皇冠假日止;一环北路双号往北流市供电公司方向到西河中路往喷泉广场方向止;花果山别墅区、胜景新都、地王国际、北流镇松花村1组至4组、坡芯5组、垌芯5组至9组的村民。 29.北流市北流镇陵城小学:北流国际大酒店→供销大厦红绿灯→陵宁路→新芝路→大兴路→城中路→陵宁路→永安路→城东一路→城北一路→惠香食品店路口(城北一路0035号)→通往花果山别墅区小道→花果山公园西面与北流市供电公司分界小道→西河中路往东回到北流国际大酒店范围内区域;金富公寓、金枝园。 30.北流市北流镇城南小学:城东二路0102号往西→城东一路→陵宁路往西→城中路往南→松木岭路往东→沿江南路、沿江北路68号→圭江路105号范围内区域;北流镇印塘村城东组、环城村1组、9组至15组的村民;旧畜牧局、龙桥农贸市场、城东小区、阳光华府、圭江明珠、银堂花园。 31.北流市北流镇新芝小学:松木岭路→城中路→大兴路→新芝路→陵宁路→城东一路→城南一路范围内区域。 32.北流市北流镇丛义小学:朱砂路南面金旺旺小区的三区、四区,合源美地、新南城小区;精通一区、三区、四区、五区;城南二路2-1号至2-40号(旧环保局宿舍区附近)、城南二路2号至144号(双号);北流镇初中、北流镇丛义村4组至8组、15组至17组的村民,白须6组至7组(朱砂罗大桥南面)、喜相逢酒店、城南一号、佳润·康桥、碧桂园·十里江湾。 33.北流市北流镇甘村小学:北流镇甘村;城西二路二区2号至150号、甘村路1号至112号、城西三路1号至62号、城西公园前小区1号至169号、甘村路甘村区1号至181号、兴睦苑小区、城西二路0028号至0230号(双号)、公园一号、农科所开发区(未编门牌号);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34.北流市北流镇环城小学:从朱砂罗大桥起沿朱砂路自东向西→御景豪庭→万汇城沿南站南路自南向北→圭江二桥沿西滨路→朱砂罗大桥范围内;御景豪庭、朱砂罗回建区、永基世纪名门、金旺旺一区、二区;北流镇环城村18组至23组的村民,白须村6组、7组的村民、佳润·康桥、碧桂园·十里江湾、普利幸福园。 35.北流市北流镇城西小学:北流镇松花村(榜冲片)14组至21组;新兴社区城西二路0071号至0229号(单号)、城西二路一区1号至155号、城西二路二区1号至57号、北流市工人文化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36.北流市北流镇城北小学:从花果山路口往陶瓷城方向左侧(单号)至陶瓷城红绿灯止(城北一路0037号至0227号)→再往二环西路内侧方向至百花路交界处止(二环西路0169号至225号单数)→建材市场→城北路花果山0227-1号、0227-2号、0317-1号、0317-3号→朝智名城→城北一路一区1至58号→城北一路二路1至80号→城北一路四里1至44号范围内区域;北流镇松花村(百花塘)8组、9组、10组、12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四北流市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新生入学
(一)小学新生入学对象 年满6周岁(即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具有北流市城区户籍、符合政策性照顾对象条件、符合北流市城区随迁子女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 各小学要确保户口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入学。发现有年满6周岁儿童未到学校报名的,由镇(街道)、社区、学校督促其法定监护人带孩子到学校报名入学。 (二)初中新生入学对象 具有北流市城区户籍、符合政策性照顾对象条件、符合北流市城区随迁子女就读条件的2025届小学毕业生。 各镇(街道)、社区、学校要确保辖区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入学。发现有小学毕业生未到学校报到的,需及时启动控辍保学“双线四包”工作机制,督促小学毕业生到学校报到入学。 (三)其他 1.北流镇各行政村(除城区所在的行政村外)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本村小学就读。 2.塘岸镇辖区内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塘岸镇辖区内的小学、初中就读。(涉北流市南湖小学的长塘村,马岭初中、马岭小学、实验小学的独竹村木1组、木2组、书房山组的除外)
五 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新生入学对象及需要提交材料
北流市城区新生入学对象主要分三大类,报名时按照自治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一件事”报名申请表的要求提交材料。 (一)本地户籍学生(以下简称A类) 1.条件界定 本地户籍学生是指户籍在划定学校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迁入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30日(含此日)前。 2.需提交的材料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登记信息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等)。 (3)按照本地户籍学生界定入读服务学校的学生,可享受自治区示范性高中定向生资格。 (二)政策性照顾对象(以下简称B类) 1.条件界定 (1)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军烈士、因公牺牲军人、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适龄子女; (2)符合条件的公安烈士、全国一级、二级英模及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的适龄子女; (3)消防救援人员适龄子女:①持有效证件的在职消防救援人员适龄子女;②入职满3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人员适龄子女;③烈士、因公牺牲消防救援人员适龄子女; (4)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的适龄子女; (5)在玉连续工作满2年的、有突出贡献的新设立总部企业高管人员和科研项目带头人的适龄子女。 (6)符合条件的华侨的适龄子女。 2.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的户口簿; (2)政策性照顾对象相关证明材料:①**或士官证及部队师级或县(区)级以上对应单位证明;②公安烈士、全国一级、二级英模及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相关证明材料;③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入职满3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人员、烈士、因公牺牲消防救援人员的证明材料;④高层次人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证明材料;⑤新设立总部企业高管人员和科研项目带头人证明材料;⑥华侨证明材料。 (三)非本地户籍学生:申请由政府统筹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经商等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第C类) 1.条件界定 符合市城区购房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父(母)在学校服务地段内有独立房产或无房产但以《居住证》申请入学的或玉商、玉工回归人员的随迁子女。 2.需要提交的材料 (1)C1类(以房产申请入学的随迁子女):①户口簿(如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需加验监护人的户口簿和学生出生证明以便证明学生与监护人的关系);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登记信息材料:《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供购房合同、税收完税证明**、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登记备案证明)。 (2)C2类(以《居住证》申请入学或玉商、玉工回归人员的随迁子女须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①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簿(如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需加验监护人的户口簿和学生出生证明以便证明学生与监护人的关系);②2025年北流市玉商、玉工回归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细则所需证明材料(详见附件2)。 注:不能按时提交有关证件或所提交证件不齐全、不合规定的,不能享受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待遇。跟随亲戚、朋友进入城区学校就读的学生,不享受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待遇。
六学校招生录取要求及顺序
按A类、B类、C1类、C2类顺序录取学生,如城区服务学校学位紧缺的由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一)A类:本地户籍学生 本地户籍学生是指户籍在划定学校服务范围内,户籍迁入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30日(含此日)前,且其法定监护人在户籍地服务学校范围内拥有100%产权的居住类房屋,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 1.城区学校有下列情况的学生,如当年服务学校学位紧缺的,进行统筹安排: (1)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挂靠在非直系亲属户籍; (2)城区内单位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如父母在城区无房,实际居住在集体户口登记住址,到市房产登记中心开具父母双方无房证明,可在户籍划定的服务学校就读); (3)法定监护人房产占比不足100%:所购房产是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与兄弟姐妹或其他亲戚合资购买,所持房产产权占比不足100%; (4)祖辈房产,适龄儿童少年随祖辈居住:若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籍,合户不满3年; (5)房产未实际入住(由招生范围学校根据本校情况组织人员对实际入住情况进行入户调查); (6)户口迟于2025年6月30日(含此日)迁入的。 注:若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籍(户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地址与居住的居住类房屋地址一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该居住类房屋100%产权的,该户籍和房屋方能作为本地户籍学生入学的依据。在学位特别紧张的学校,须严格执行以上要求。 2.上门查看实际情况 现场审核材料后,各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实际,将根据家长填写的信息,组织相关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上门核查实际情况。 (二)B类:政策性照顾对象 对于符合义务教育优待政策入学条件的政策性照顾对象,经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核定后,根据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三)C类:非本地户籍学生(申请由政府统筹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经商等人员随迁子女) 不具有北流市城区户籍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地段内有独立房产或无房产但持有本地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有合法稳定就业、租赁住所的,按租房地址申请到本学区学校入学。 1.C1类:以房产申请入学的随迁子女。 (1)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地段内有独立房产已交房并入住的,需要以独立房产申请就近入学的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 (2)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地段内有独立房产已交房但未实际入住的,需要以独立房产申请就近入学的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 (3)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地段内购买房产未交房且未入住的,需要以独立房产申请就近入学的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 2.C2类:以居住证申请入学随迁子女或玉商、玉工回归人员的随迁子女。 法定监护人持有北流市公安机关核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且在北流市城区经商或务工,以学校服务范围内的固定租赁住所申请入学的随迁适龄儿童少年。 3.上门查看实际入住情况 现场审核材料后,各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实际,将根据家长填写的信息,组织相关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上门核查实际情况。
七各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一)报名时间:7月1日至7月7日(报名期间每天晚上22:00至次日8:00系统运维暂停报名)。 网上报名截止时间:7月7日24时,系统将关闭报名端无法继续报名。线上报名时因户籍、房产和社保信息未能匹配到服务学校等原因不能报名的新生,按要求准备好佐证材料原件统一在网上报名期间到服务学校现场报名。 (二)报名方式 1.线上报名。 (1)在手机上报名。A类和C类学生家长可在手机“应用市场”下载并安装“智桂通”App,进行实名注册并登录,在首页单击“办成一件事”,选择“小学一年级教育入学一件事”“初中一年级教育入学一件事”点击进入,即可按提示内容填报信息及上传证明材料。 (2)在电脑上报名。A类和C类学生家长可通过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zwfw.gxzf.gov.cn/,简称“桂通办”平台),进行实名注册并登录,在首页下拉页面后点击打开“高效办成一件事”页面,选择“小学一年级教育入学‘一件事’”“初中一年级教育入学‘一件事’”点击进入,即可按提示内容填报信息及上传证明材料。 2.线下报名。 线下报名时间2025年7月8日至7月9日。 政策性照顾对象(B类)采取线下报名方式进行。 在网上报名期间,各学校设立报名事项咨询点,解答家长在报名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为不能进行网上报名的老人及特殊家庭人员提供线下报名服务,由服务学校线下审核报名材料。报名时因通过户籍、房产、社保、居住证等信息未能匹配到服务学校等原因不能报名的新生,在网上报名期间按要求准备好佐证材料原件到服务学校现场报名。 特别提醒:以上报名方式不可重复填报,申请报读学校不一定是最终录取学校。家长要认真阅读《202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新生入学报名操作指引》、常见知识问答等内容及要求,按时完成报名工作。家长提交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无法通过检验。 (三)学校核验材料 7月1日—7月9日,学校在网上核验材料。有需要补充、完善材料的,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家长补充、完善。家长收到短信或电话通知后持新生入学相关审核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申请就读学校进行原件验证,复印件留存,原件随身带走。审核不通过的,退回后引导家长到所属学区学校填报。 如为现场报名的,学校审核材料的负责人对报名材料审核签名后,同时要把适龄少年儿童报名的信息录入报名系统。 (四)7月10日—8月14日,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新生入学材料进行整理、统计、报审、录取,并将新生录取名册上报2025年北流市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五)新生录取名单查询时间及方式 8月15日前,由各学校公布新生名单。线上报名完成的,登录“智桂通”或“桂通办”查询;线下报名的,到学区服务学校查询。家长根据录取学校通知到指定地点领取入学通知书。
八北流市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面向全市和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同步招生,细则由学校制定。
九北流市各镇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
(一)招生区域划分 各镇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及各镇属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区域由当地镇结合实际情况划定。 (二)新生入学(招录时间、方式参照城区学校执行) 1.各镇初中:负责组织户籍所在地属于本校服务区域内的全部小学毕业生入学。严禁跨区域招生,新生班额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50人。 2.各镇中心小学、村小学: (1)各镇中心小学要按区域组织适龄儿童就近入学,不得面向全镇接收新生。 (2)各村小学以村为单位组织户籍在本村的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 (3)新生班额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45人。
十
各镇(街道)、村(社区)、学校要确保辖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发现有年满6周岁以上(含6周岁)的适龄儿童少年未到学校报名的,需及时启动“双线四包”工作机制,督促其法定监护人带适龄儿童少年到辖区服务学校报名入学。
十一有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服务学校不再提供新生学位,由2025年北流市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到城区以外的镇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名申请入学的; (二)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的; (三)适龄儿童少年不到本方案规定的地段服务学校报名,而是到其他学校入学就读,由于各种原因要求转回的。 各学校在新生报名过程中仔细核对报名材料,必要时应通过电话联系、走访社区或实地入户等方式核实报名信息真伪。
十二规范插班生转学
转学插班生是指除起始年级新生以外,符合转学条件需要中途插班就读的学生。原则上同城(镇)范围内不允许转学(学位紧缺的城区学校转到学位空余的城郊学校除外)。因学生父母工作变动,需要转学的学生自行到范围学校咨询就读,如城区学校学位已满不予接收,不管在城区是否有房产有户籍,或者符合城区就读范围,一律由2025年北流市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到城区以外的镇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要严格控制班额。 注:本方案只适用于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新生入学,不适用于转学插班生。
十三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积极推进融合教育,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近就便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无法到普通学校接受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要通过安排入读特殊教育学校、送教上门等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十四探索建立多孩子女同校就读制度
在符合北流市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条件和公办教育资源允许的情况下,允许同一父母的子女或同一监护人的监护对象同校就读,帮助家长解决多处接送孩子的实际困难,有效减轻多孩家庭负担。
十五做好民办学校招生管理工作
北流市城区范围内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参照本方案执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按照核定的招生计划实施招生,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加强招生入学风险研判,快速稳妥处置突发事件。对有停办风险的民办学校,要提前预警并做好学生安置预案,确保社会稳定。
附件
[color=var(--weui-LINK)]1.2025年北流市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 [color=var(--weui-LINK)]2.2025年北流市玉商、玉工回归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细则 [color=var(--weui-LINK)]3.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一件事”报名申请表 [color=var(--weui-LINK)]4.2025年北流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办理流程 [color=var(--weui-LINK)]5.2025年北流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 [color=var(--weui-LINK)]6.2025年北流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color=var(--weui-LINK)]7.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报名二维码和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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