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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北流市2007年上半年从市代课教师中公开招考择优聘用公办教师简章

2007-3-20 22:34 来自 影如风 发布 @ 网友播报

北流市2007年上半年从市代课教师中公开招考择优聘用公办教师

简章

  

根据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玉政办发[2007]29号文件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玉林市人事局审批了实施方案,北流市2007年上半年从市代课教师中公开招考择优聘用公办教师700人。为确保我市上半年公开招考择优聘用公办教师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简章。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设置

北流市2007年上半年公开招考择优聘用小学公办教师共700人。所设岗位全部为小学岗位。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对象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没有参加修炼*********,没有参加黄赌毒的行为,没有参加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没有违反"两会一部"管理规定等问题,遵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2、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即幼儿园教师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4、身体健康,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5、报考者必须是经北流市教育局批准聘用、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符合所报考岗位学历要求且到公开接受报名当日仍不间断在公办中小学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北流市各小学的市代课教师。

三、报考办法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考者报名时提交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荣誉证书、任职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市代课教师任课证明、计生证明和“610办”、“两会一部”、是否有参加“*********”、*********等行为的有关证明,同时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代课教师证明要有所任教的学校校长和中心学校校长签名并加盖公章,计生及其他相关的证明都要加盖市级相关单位的公章。

2、报名时间:2007年3月26日至30日

3、报名地点:北流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永顺区)

4、考生报名时交报名费10元/人次,考试费50元/科,合计110元(桂价费[2006]176号)。

(二)考试办法

1、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为2007年4月14日,上午9:00-11:30考《文化基础知识》,下午14:30-16:00考《教师通用能力》。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由各镇中心学校校长或市直学校校长统一领取发放。)

2、考试方式及内容:

考试采用笔试方式集中进行,考《文化基础知识》和《教师通用能力》。《文化基础知识》满分为2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内容主要出自中小学开设的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艺术、体育等学科;《教师通用能力》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内容主要包括教育理论、教育法律法规和时事政治。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考试由玉林市人事局会同玉林市教育局组织有关专家统一命题,统一评卷,考务工作由市人事局、教育局联合组织实施。

3、加分办法

加分的具体项目及标准如下:

⑴教龄分:教龄按每满一年进行加分,不足一年部分不计分。具体加分系数为:5年(含以下)每年加0.3分;6年至10年的每年加0.5分;11年至15年的每年加0.6分;16年至20年的每年加0.7分;21年至25年的每年加0.8分;26年以上的每年加0.9分。

  ⑵学历分:比符合要求学历每高一个学历层次的加2分。

  ⑶奖励分:对获得县(处)级以上党委、政府及其处级以上部门授予的各种荣誉称号和奖励予以加分,县(处)级加3分,市(地)级加4分,省(区)级加5分,国家级加6分。奖励分累计不能超过6分,同年获得的同类奖励只给级别高的荣誉加分。

⑷职称分:获得中级职称加3分,获得高级职称加5分。

⑸职务分:对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命的学校中层以上任职满一年的领导予以加分,其中学校中层领导(含教学点、分校负责人)加1分,校级领导加3分。加分依据任命文件为准。

加分计入笔试成绩,加分累计最高不超过30分。

四、招聘的基本方式和程序

(一)招聘的基本方式

2007年招聘小学教师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程序

1、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简章后方能开始报名,报名及资格审查结束后,将报考人员的名单及其学历、加分等报考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无异议后,将考生人数及名册报送玉林市人事局审核后编排准考证、安排考试。

2、考核。笔试结束后,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含加分)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700名被考核人员名单。考核采取政审的方式进行。被考核人员需提交近三年来的工作、学习总结。

3、体检。考核合格后的人员为拟聘人选,由市人事局会同教育局统一组织他们到县市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核、体检不合格不能聘用空出的岗位,按照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核体检,如遇考试总成绩(含加分)分数相同,按加分从高到低确定,加分多者优先;如加分也相同,则依次以工龄、学历、奖励、职称项的先后、高低确定递补人选。

4、公示。人事局会同教育局将所有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和已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考核和体检结果等逐项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有异议的要进行复核,经核实如有违反招考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

5、招聘审批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必须无条件的到报考前所任教的学校任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新批准聘用的教师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五年以上服务合同,并实行1个学期(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由教育局会同人事局审批后,办理正试聘用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视情况延长试用期(延长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或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要求

1、公开招聘是一项极其严肃的工作,要求各单位领导和参加招考的工作人员以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严格执行和遵守招聘的有关规定和纪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操作,如有违反,严肃处理。

2、严肃纪律,严防弄虚作假行为。如发现报考者有伪造证件、提供假材料及考试作弊等行为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三年内不得报考,并且从严从重追究当事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3、加强组织监督。本次公开招聘设立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监督员从市人大办、市纪委、市监察局等部门抽调。同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人事局和教育局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举报箱。举报电话为:人事局:6223235,6233389 教育局:6237195。

  本简章解释权属北流市2007年公开招考择优聘用公办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北流市2007年上半年公开招考择优聘用公办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七年三月二十日


详见玉林人事人才网http://www.rsrc.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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