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近看到许多什么东西在网络里大放厥词,为客观存在的“卖淫现象”辩护,甚至呼吁“卖淫合法化”,居然还认为这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进步,悖理之辞,甚嚣尘上。如同一部影视作品里一个角色去嫖*——“玩完不给钱就不算嫖了,哈……”,一副恶劣的嘴脸与流氓的丑态,将人性的劣根性及对恶的吹捧释放得淋漓尽致,我不知道他们是基于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还是脑袋经过了什么交配。倘若这种人也可以被称之为人的话,我宁肯不做人。
无法否认这种现象的客观存在,但是大多数有理性与思想的人都知道,“卖淫现象”的存在有其产生的人性根源及社会根源,虽然我不能像鲁迅先生推敲“无常”一样引经据典来阐述它产生的基础、背景,但大致可以说“卖淫”这一现象是伴随着人类的家庭(偶婚制)或者统治阶级产生之后出现的一种丑恶现象,最本质的是基于男性的性欲与征服欲以及女性的性欲与物质欲混同杂交所实施行为的表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