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市可结合实际情况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市场情况自主确定“一房一价”● 支持商品住房“以旧换新”,对出售既有住房并于6个月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家庭,鼓励对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由所在地按契税完缴额度给予50%金额补贴优惠● 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期限,原则上女性最高不超过63岁、男性最高不超过68周岁●鼓励相关商业银行面向35周岁以下在桂就业创业青年群体提供特色化、低月供的住房贷款
日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就《广西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工作措施》(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涉及优化房地产项目销售定价、加大相关补贴优惠政策支持力度、支持商品住房“以旧换新”、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好房子”建设、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住宿保障等,修改意见建议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24日。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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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工作措施(征求意见稿)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以更大力度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住房促消费、优供给、惠民生,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措施〉的通知》基础上,进一步制定如下工作措施。一、优化房地产项目销售定价政策。各市可结合实际情况,取消商品房价格指导及交易价格与备案价格上下浮动比例的限制,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市场情况自主确定“一房一价”,按规定在销售现场明码标价对外公布,并根据市场情况定期重新申请对新建商品住房价格进行备案。同时,各市要强化商品房销售价格监测、监管,防止不正当竞争。二、加大相关补贴优惠政策支持力度。对购买首套、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家庭,鼓励给予一定契税补贴、购房补贴,促进住房消费,加快推动商品房去库存。统筹安排自治区财政资金,对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地方国有企业给予补贴。三、支持商品住房“以旧换新”,改善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