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澎湃新闻报道,9月20日下午,“发朋友圈评论县教体局长免职被拘4天”一案当事人高光华称,云南元江县公安局已撤销此前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向其支付了1902.08元国家赔偿金。
“元江县公安局一副局长当面向我道歉了,并称会调查办案的相关人员。”谈及行政处罚被撤销一事,高光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坦言,自己内心五味杂陈,当时朋友圈所发内容措辞过于绝对。他透露,这段时间以来,自己背负着沉重的心理压力,工作与个人生活均受到了不小的冲击,“警方既然撤销了处罚,说明我的行为并不构成违法,已建议他们以后办理此类案件要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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