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时间以来,眼见情人离婚不成,谢小雨(化名)便频频伸手索要百万元分手费,把郑秋天(化名)搞得焦头烂额,无计可施。这个曾经得意周旋于两个女人之间的中年男子,此时悔不当初,之前当成“享受”的婚外情,如今带给他纠缠不清的烦恼。
萍水相逢,友情发展成婚外情
郑秋天年轻时与妻子白手起家,闯荡十年,拥有了一间制衣厂,并在广州摆了一个成衣档,每年收入可观。
自从手上有了钱后,年近50岁的郑秋天就经常光顾红尘场所,被公安部门抓过一次后,他才收敛。但之后的一次萍水相逢,又把他推向一场感情纠葛中。那是2005年春,郑秋天到广州乘车回玉,途中同座的是一名年轻女子谢小雨,聊得愉快,到玉林两人还交换了手机号码,慢慢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一天深夜通话,谢小雨称患了重感冒,郑秋天一听,马上直冲对方居所,因为大雨走不了,郑秋天留了下来,孤男寡女在一起,两人很快越过了道德底线。
此后,郑秋天隔三岔五以外出应酬为由,与谢小雨住在了一起。一段时间后,谢小雨怀孕了,郑秋天让谢小雨赶紧到医院把孩子打掉。谢小雨答应了,可很快就变卦了,坚持要把他们的“爱情结晶”生下来。郑秋天觉得自己有经济能力,多养一个孩子也无妨。因此,他将谢小雨安顿好,让她安心把孩子生出来。
离不成婚,“小三”索赔百万
尽管事情做得隐蔽,但郑秋天与谢小雨的婚外情还是被妻子知道了,一气之下,妻子和两个儿女把郑秋天赶出了家门。同时银行所有积蓄都转移到了儿女名下,将广州的成衣档转给他人经营,还把工厂和家里的大门锁给换了。权衡利弊,郑秋天决定回头好好与妻儿过日子,但谢小雨却不依不饶,不愿与郑秋天分开。第二年夏天谢生下一名女婴后,郑秋天不得不奔波于两个家之间,每天应对两边的发难和指责,耗得他筋疲力尽,这时他终于品尝到婚外情带来的苦果。
几年过去了,由于郑秋天一再表示悔过,妻子和儿女最终原谅了他,就在今年他向谢小雨摊牌时,谢小雨反而要他与妻子离婚,娶她为妻,否则以寻短见威胁。郑秋天坚决不肯,绝望之下,谢小雨提出由郑秋天抚养女儿,她一人远离玉林到外地谋生,但郑秋天必须赔她100万元人民币。考虑到在这件事上两人都有过错,郑秋天同意给20万了断此事,可谢小雨毫不让步,声称少给一分钱就要抱着孩子一同跳楼。谈判几次没有结果,郑秋天只好求助相关机构上门帮忙,好说歹说做通了谢小雨的工作。
天价赔偿,没有法律依据
春晖婚姻咨询中心负责人就此事认为,郑秋天有配偶又与他人同居,违背了我国《婚姻法》第四条关于“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之规定,其行为存在过错。谢小雨明知郑秋天有妻儿且持续与郑秋天同居,也存在一定过错。如行为构成重婚罪的,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谢小雨提出若郑秋天不娶其为妻,则要赔偿100万元人民币无法定理由,没有法律依据。如果非婚生女儿跟随谢小雨生活,向郑秋天索要这100万元作为非婚生女儿的抚养费,郑秋天有这个能力,且完全出于自愿的,也必须征得妻子同意。因为这不是郑秋天的个人财产,而是他和妻子的共同劳动所得,属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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