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一小邻居情侣租房太开放,我很心虚
当下的大学校园,校外租房族已不是时髦话题,也不是冰山一角,而是渐渐浮出水面的普普通通的现象。试问,哪个大学生不曾想过到外面租房住,又有多少人亲自实践了这一想法呢?我想人数不在少数。
可是校外租房到底是为哪般呢?分析起来,大约也不过如此几种。谈恋爱的大学生校外租房同居,预先享受伊甸园乐趣的;为寻求一个好的环境而发奋读书或是迎接各类考试,包括考研的;购买了电脑一族的,为方便使用而租房的;因喜欢独处而外出租房的;与同寝室的人关系不和而外出租房的;还有就是研究生,出于自由的考虑而租房的,等等。不容置疑的是谈恋爱的大学生校外租房的比例远远大于其他类别。这引起了我的兴趣。
我和好友娟是在外租房的研究生。我们住的院子一共有四间房出租,除了我俩是研究生外,其它三家都是本科生,并且全一色的男女情侣租房,更有甚者,一家竟然是大一的两位学生租住。看到我们来时,他们竟然落落大方,没有丝毫的忸怩,小日子该怎么过还是怎么过,大有看破红尘之意。我竟然为他们的所谓大方而感到心虚。也许年龄的问题,我竟然想到了他们的父母,他们的父母知道自己孩子的所作所为吗?我真为天下上大学孩子的父母而担心。十八、九岁的孩子,他们在糊里糊涂中轻易地走进同居的陷阱,我不认为这是正常的现象。他们想过他们到底要的是什么吗?他们考虑过这样做的得与失吗?他们想过责任的担当吗?不晓得是我太保守了还是他们太开放了?
我后来得知,虽然国家并没有明文规定大学生必须住校,但大多学校从安全大局出发,还是规定本科生不许在外租房。但规定是规定,不是有人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嘛。我们学校对对大一学生管理尤其严格,周一到周五每晚都查房,这让大一的这对小邻居苦不堪言,每晚都等到12点钟以后,才从学生公寓溜出,越墙而出,再步行一里路到达租房处,真有恢恢乎如丧家之犬的感觉,可他们竟然乐此不彼。也许真是邪门了。
曾经和一位年龄相仿的师妹谈起大学生同居问题。师妹感慨多多:“没想到现在的孩子这么的自由,这么的开放,用不好听的话语来说就是放荡。这对于我们也敲响了警钟:一定和孩子多多交流,至少让我们知道孩子在学校干了什么并让他们知道选择就必须意味着责任的担当。”我开玩笑地对她说:“你有个儿子,你还激动,我有个女儿还没激动呢?”当然,我们并不是一味地反对同居,谈恋爱嘛,情到深处,身不由己,当你真正确定对方就是你爱的那位时,在适当的时机,偷吃禁果没有人站出来指责什么。我们知道,这个年龄的学生对性有着敏感的甚至是不切实际的看法,这需要家长,学校和社会的共同引导。可以明确的是,租房的结果不是通过健康的业余生活转移性的注意力,而是轻率的放纵性欲,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引发矛盾。有例子为证,一对因恋爱而同居的男女朋友,毕业时,因工作去向不同,在女友坚决不跟他一起走时,男的竟然亲手杀死女的,后投案自首。这当然不是新闻了。
在校的大学生们,你们准备好了到校外租房了吗?你们的理由经得起自己的诘问吗?送给你们存在主义大师萨特的一句话:人具有自由选择的权利,但是人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家长,学校,社会,大学生外出租房引起你们的注意了吗?应该怎样合理引导,势在必行。 (转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