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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良策22 于 2011-8-23 06:10 PM 编辑
邹纪孟在《学而优则仕——中国文人的仕宦生涯》一书中论述说:
仕途上的人摩肩接踵,这些来自五湖四海的人,都是经过什么途径,通过什么方式汇聚到这条道路上来的呢?人各不同有的是手持三尺剑,从千军万马的搏杀中脱颖而出,那是赳赳武夫的道路;有的是父死子继,从老祖宗的门荫中混迹官场,那是贵胄子弟的道路;至于文人,由于时代的变迁,制度的更迭,身世经历的独特,其走向仕途的途径也五花八门。而最早的方式,是“游说”,即为了宣传自己的政治主张而四处奔走。在这里,“游”就是“走”;而“走”,在古代汉语中的意思是“跑,奔跑”。因此,所谓“游说”,说白了,就是现在人们常说的“跑官”。当代中国人提起“跑官”二字,无不充满鄙夷、厌恶,认为那是权欲熏心、蝇营狗苟之徒,为了捞个一官半职,为了上爬,而采用的一种见不得人的卑劣手段。岂不知,这竟是中国文人进入仕途的最早途径。士在先秦是“游士”。若不游,谁知道他呀。因此,“跑官”既是一种历史的必然,也是一种迫不得已的立命方式。
第一个以“跑官”方式走向仕途的是孔子。他开创的以“游说”介入政治的方式,为后来的文人进入仕途,提供了最早的一条道路。孔子明白,要想进入“仕”,首先要变成“士”,而变成“士”的途径是“学”,而且要学得好,学得出类拔萃,学得让人刮目相看。这就是“学而优则仕”。
看看历史,我们惊奇地发现,早先奔走在“跑官”之途上的,竟然是中国历史上最为优秀的大思想家,如孟子、墨子、荀子等人,他们的思想,对后来的中国,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而在当时,他们大多都很不得志。他们不明白,政治最根本的原则是服从,而服从是以权力大小为依据的,权力大的,统治权力小的;权力小的,服从权力大的,这是政治学的铁则。
在这里,学的优与否,是无关紧要的。学而优的,有时不得不服从学而劣的;有道的有时不得不服从无道的,如果你不愿意接受这种现实,轻则让你走人,重则让你丢命。这些中国历史上伟大的思想家,在仕途上之所以历经坎坷,原因便在于此。
秦始皇统一中国以后,“游说”的风气渐渐散去,出现了“上书”这种新的“跑官”形式,笔墨代替了口舌。所谓“上书”,顾名思义就是将自己对于政事的意见,以书面形式写下来,通过一定的途径,呈送给帝王。现在可以见到的最早、最有名、也最见效的上书,是李斯的《谏逐客书》。
当我们回顾历史上中国文人的仕进之路时,我们不得不承认,所谓“跑官”,源远流长,从孔子开始,一直延续到今天。而当我们审视这条“跑官”时,我们又不得不承认,奔走在这条路上的人们,其命运真是每况愈下。
在孔子时代,“跑官”表现为“游说”,那些游说者,几乎都是那个时代的佼佼者,或者是伟大的思想家,或者是杰出的实践家;他们所游说的对象,几乎都是那个时代各个国家的最高掌权者;他们向政治、向掌权者进献的是治国的思想,是治国的方略。他们为中国的历史留下了无比丰富的思想与实践经验,这些思想和经验,直到今天还是我们宝贵的财富。
在李斯时代,“跑官”表现为“上书”,他们虽然也很杰出,但在大一统的时代,他们已经失去了自由知识分子的身份,充其量只不过是皇帝的谋臣、策士,他们向皇帝奉献的,已经没有什么新鲜思想了,只不过是一些巩固皇权的谋略、手段而已。
迨至后世,“跑官”之路越来越等而下之了。“跑官”者没有了思想,没有了方略,没有了谋略,没有了诗文;有什么呢?花样繁多:香烟、醇酒、现钞、古玩、美女、名车、花园洋房。。。。。。,这些跑官者所能奉献给上司的,几乎全是物质层面的东西,也不知道有多少人,就是靠了这些东西,获得了高官,获取了厚禄,前期投资,后期得到了丰厚的回报。
这种“送”,无论花样如何翻新,与我们所说的古人的“送”相比,全都是属于下三烂一流。而且,后世的跑官者所送的对象,也早已不是什么帝王,也不是将相公卿等权贵;他们所送的对象,多是中比他们高出一级半级的顶头上司,现官不如现管,他们的目的也十分简单:提拔。什么治国、平天下,对他们来说,全是扯淡。
“上征下举”就是上级选拔,下级举荐。这是古代的一项选官制度。从西汉开始,直到科举制度出现之前,这项制度一直是一条十分重要的仕宦途径,即使有了科举制度以后,作为选官的一种辅助手段,这项制度还一直延续着。在公务员制度尚未全面推行的当代,这项制度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差不多是唯一的选官方式,上至中央要职,方镇大员,下至七品芝麻官,几乎都是通过这种方式产生的。可见在东方这块古老的土地上,它具有多么顽强的生命力。
这种制度是在封建帝制确立以后出现的,这有其历史的必然性。如果说春秋战国时代,国君与文人是双向选择的话,这种制度则是国君具有完全的控制权,文人失去了选择的自由,征辟也好,察举也好,文人的政治命运完全控制在权力者手中。从今天的角度看,它至少有三大弊端:
一是标准的不确定性,征辟也好,察举也好,标准完全掌握在权力者手中,由他们的好恶而定,说你行,就是行,不行也行;说你不行,就是不行,行也不行。于是出现了“直如弦,死道边;曲如钩,反封侯”的反常现象。
二是不公正,由于选人的权力完全掌握在权力者手中,豪门巨室的子弟被选中的机会极高。于是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不公现象。
三是助长了弄虚作假、拉关系、走后门的不正之风,为了能够被高层发现,下层举荐,求士者便想尽一切办法表现自己,费尽力气去托请权门。于是出现了“举秀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居”的怪现象。
渊源于汉朝,创始于隋朝,确立于唐朝,完备于宋朝,兴盛于明清两朝,废除于清朝末年的中国科举制度,是中国历史上考试选拔官员的一种基本制度。在中国,没有一项别的制度能象高考一样如此广泛、直接而又深远地影响着个人的命运。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它已经作为最重要的选拔和培育人才的制度之一,而人的问题又是政治、经济和文化的核心问题。
科举制度存在的价值:
首先,它为一个社会寻求优秀人才,提供了一种制度上的保证。在此以前的选人制度,无论是世袭也好,征辟、察举也好,九品中正制也好,都是权势者意志的产物,是“说你行,就是行,不行也行;说你不行,就是不行,行也不行。”的古代版。许多优秀人才,由于出身门第的原因而被埋没。
而且那种制度,是一种近亲繁殖,只会导致官僚层的逐渐退化。而科举制度将官场的大门向全社会开放,人才的来源极大的扩展,为统治者选拔优秀人才提供了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资源。
同时,这个制度也为全社会所有成员提供了一个公平竞争的机会,它没有财产的限制,没有出身门第的限制,没有年龄的限制,除了女性成员外,任何人都可以参与这种竞争。这样,它就给全社会的成员以一种激励、一种希望,使他们倾注全力于读书;一个一直处于社会底层的成员,通过这种途径,终于改变了自己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经济地位,比起此前此后的血统论、种性论、阶级论、领导意志决定论,不是好很多吗?如果不怀任何偏见,我们甚至可以这样说,它是人类政治史上的一件创举。
当然,任何制度都不是完美的,科举制度也不例外。而且,通过科举进入官场的人,也未必都是优秀的。如果将官场比作一座城池,科举不过是进入这座城池的大门,而策论也好,诗文也好,八股文也好,无非都是敲开这座城池的敲门砖。
问题是官场这座城池太小了,能够容纳的人员太少了,而从全社会四面八方涌向它的人又太多了,能够获得入场券的毕竟是少数,绝大多数人在科举的铁门前碰了壁,有的人甚至连敲这个大门的机会都没有。
而百年以来,包括文人在内的政坛诸公,是通过什么途径进入仕途的?说起来真是五花八门,以枪杆子打进者有之;以金元宝买进者有之;以血统门阀跟进者有之;以长官意志拔近者有之;以种种关系攀进者有之;以投机钻营挤进者有之。。。。。。那么,能不能说,这些途径就一定比科举考试更公正,更合理呢?能不能说通过这些途径进入仕途的人,就一定比科举考试进来的人更优秀,更出色呢?百年以来的政坛状况,已经并正在回答着这个问题。
实事求是地说,专制帝制在中国,能以超稳定的姿态延续两千余年,总有它可取的成分,一个是谏议制,一个是科举制,便是其可取的部分。科举制度向全社会开放,在分数面前人人平等,为普通老百姓进入仕途打开了大门。相对于以前的各种选官制度,这一制度最为公平和公正,在历史上起了抑制门阀、奖掖寒庶的作用,因而被一些人称为是一种真正的民主制度。正是这种制度,为权力机构提供了取之不尽的人才资源,这也使得中国的官僚队伍长期拥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和修养,那些手握重权的人往往也是文化界的精英,对确立中国文化的性格特征,科举制度起了非常重大的作用。
科举制度既为封建制度提供了大量优秀人才,使这个制度得以巩固和发展,同时也禁锢了人们的思想,束缚了人们的才智,滋生了一大批迂腐无能的官僚,动摇了这个制度的基础。而被科举所淘汰的人,不知不觉地成为这个王朝或制度的批判者,反对者,最终促成了一个王朝或封建制度的灭亡。
科举制度作为一种选官的方式,它的出现,有其历史的必然,它对封建官僚体制的建立,起了非常积极的重要作用,中国封建社会的超稳定与科举制度的存在是有直接关系的。但任何一种制度,必然都有它的弊端,在其执行的前期,这种弊端也许不大明显,不占主导地位,但年深日久,这种弊端就突显出来了。
古代,人们讲求立德、立功、立言这三不朽。一个被科举所淘汰、被仕途所拒绝的人,是没有立德、立功的机会和条件了,他就选择了立言。从长远的历史进程来看,选择立言是完全正确的,立德止于一身,立功止于一时,而立言则传之久远。
任恒俊在《晚清官场规则研究》一书中论述到:
科举制度的创立,的确是一项举世罕见的发明和创造,简单明快地解决了选拔官员的标准问题。贫寒人家子弟只要通过苦读,可以进入官吏队伍。无疑,科举使社会管理这方面的机制有了一个统一的标准,其形式增加了一些公正的色彩。科场竞争增加了社会内部的活力,也是历代王朝社会凝聚力的一种。
乡试,分官卷、民卷,这是清代的独创。以前各朝没有这种制度。这种制度使官员子弟的录取机会大大高于普通人士,因此是官员的特权。官卷的设立,本在限制官员子弟的录取名额,但是,官员子孙之外又旁及官员同胞兄弟及同胞兄弟之子,无疑扩大范围,又增加了录取的机会。何况在名额之中,按比例要求录取的多是平庸之才。种种措施,都是加强保护高层官吏的利益。
科举从隋唐到清末,始终与做官的业务脱离,自身丧失了活力。当教育的功能萎缩以至丧失,而与科举合而为一,就只能培育出做官的观念,与对传统的承袭和认同。
清末,进入官场的渠道大体有五种:荫袭、保举、科举、捐纳、新式学校培养及留学生。
荫袭一途是为了保障高级官吏与皇室贵族的特权。慈禧太后下令调查督抚及尚侍等高级官员后代的情况,对没有入仕的给予官职,意在笼络人心,巩固内部。与其他途径相比,增长比例不是太大,但也增加了官场候补队伍的压力。
被视为正途的科举,是清末官员的主要来源之一。科举作为选拔官员的重要制度,清末几个皇帝均作为遗产继承下来,又经他们之手结束了这个制度。
作为官僚后备军不断膨胀的另一因素要数捐纳了。有捐纳“开源”,官员后备军就无法“节流”了。这条渠道的开辟,不是末期的道光、咸丰、同治、光绪皇帝的发明,而是“祖宗家法”之一。捐纳者先要捐“出身”,要捐个监生,然后才能进一步买官,或者是最低的佐贰杂职,或者是知县、知府等等。清朝前期的几代皇帝还比较谨慎,卖官也稍有节制,多是虚衔,官僚后备军的人数还没有形成威胁。
买官得用银子,科考要受寒窗之苦,保举则无须什么本钱,只要能得到荐主的赏识与青睐。保举名目繁多。地方大吏为加强权势,也通过保举结党营私。
面对源源不断涌入的候补官员,又产生了轮流委差署职的轮法委;后来轮流太慢,又产生拔委法。所谓拔委,就是有劳绩者可以不按班次提前委署。委拔的办法把候补者驱赶上走门子、求帽子的道路。大官八行书简一封,督、抚、布政情不能违,势不能却,从上而下,如帽子带在头上。于是按大小帽子又排队,甲有外省督抚的信来,乙则持尚书侍郎信至,丙则怀揣军机大臣的函扎,,督抚布政按官阶高低,决定委拔的肥瘠先后。候补者如果缺少这一封人情书信,要想得到委拔,就比登天还难。下一道工艺流程就是帽子。给不给帽子,就在于被求拜的官员;能不能让对方非给不可,就要看本人的本事了。官场充满了阿谀奉承的风气,大官很少有不喜欢拍马溜须者,就要看献媚吹拍功夫了。
做官之风劲吹,进入候补者队伍的,不仅有升官发财的热中者,也有一些要改变境地的比较本分的读书人。不谙官场门径,不能进入“轮法——拔委——大帽子——高帽子”流水线者,往往是此辈中人。
西方惊叹中国科举选官的优越性,演出了借玉攻错的一幕。谁能想到西方借中国科举选官制度,敲开了文官制度的大门,结束了政党分肥制的历史。中国科举考试选官启发了他们的灵感,把教育上的考核用之于官员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其行政业务分类、考试科目、选拔程序等等,与科举制度已经大异其趣了。
无情的原则有情的人,当制度的掌握者亦不遵循制度的规则,制度的命运就不美妙了。
晚清的中国,在进入官场的独木桥上,千军万马,拥挤倾诈,竞争激烈残酷,有许多人成了别的候补人员的垫脚石头。
清末的官员后备军浩浩荡荡,官员的任期都非常短,所谓“官如传舍”,就是说官员之于官府,就象住旅馆的旅客。
人才之盛衰,关系朝廷之存亡。皇帝以科举选才,也以官场表现选拔。按编制各部门都超编,但都觉得人不够用。庞大的官僚后备军等得焦急万分,正常的死亡、退休、处分空的缺位难再以安插,只有增设机构之途径。进入官场这个“场”,人才变形,又会长出歪才,也使有真才实学者在压抑中消磨了志气,怀才不遇成了官员文字中的普遍感受。社会分工的简单,价值取向又以官为尚,人员无法分流到其他行业和领域去,形成有用的进不来,无用者出不去,脱颖而出者是极少数。
还可以参考学者吴思在《论资排辈也是好东西》一文中描述的明代官员选拔的情况。(见《组织与个人》一章)。
黄仁宇在《万历十五年》一书中也谈到了官员怎样产生的问题:
文官绝大多数由科举出身。文理通达者即可由此而登仕途。科举制度的重要性在社会风气中得到反映:一个读书人如果不入仕途,则极少有机会表现自己的特长,发挥他的创造能力;也极少有机会带给一家、一族以荣誉。所以,一个人的进学中举,表面上只是个人的聪明和努力的结果,实际则是父祖的节衣缩食,寡母的自我牺牲,贤妻的含辛茹苦,这些经常是成功的背景。
一个农民家庭如果企图生活稳定并且取得社会声望,唯一的道路就是读书做官。然而这条道路漫长,很难只由一个人或者一代人的努力就能达到目的。这一过程常常需要几代人的时间。经济条件初步具备,子孙就得到了受教育的机会。这其中,母亲和妻子的自我牺牲,在多数情况下也为必不可少。所以表面看来,考场内的笔墨,可以使一代清贫立即成为显达,其实背后的惨淡经营则历时至久。这种经过多年的奋斗而取得的荣誉,接受者只是一个人或者至多几个人,但其基础则为全体家庭;因此荣誉的获得者必须对家庭负道义上的全部责任,保持休戚与共的集体观念。
易中天在《帝国的惆怅——中国传统社会的政治与人性》中说:
官员既然是皇权的代理人,那就必须精挑细选,。一要靠得住,二要有本事,三要守规矩。所以官员的选拔,历来就是王朝的重大课题。这项工作在古代就叫“选举”。选,是选择;举,是提拔。这和现代“选举”的意思差不多,只不过现代选举是“民选”,古代选举是“官选”,民选靠投票,官选不靠投票而已。
选举的方式有三种:察举、荐举、科举。察举就是由地方官进行考察,发现人才后向朝廷举荐。荐举就是由中正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的官员)将各地推荐的人才分为三六九等,然后向朝廷举荐。科举则是通过分科的考试,将考试合格的人才向朝廷举荐。,第一种是察而后举,所以叫察举。第二种是荐而后举,所以叫荐举。第三种是科考而后举,所以叫科举。
这三种是选拔官员的主要方式,是“正途”。其他的方式则是“杂途”。最好的时候是汉唐时期,它兼顾了教育、实习、选举、考试四个方面的流程。是比较科学的;但后来由于知识的垄断,变相地形成官职的垄断终于导致了门阀制度。
黄光国编订的《面子——中国人的权力游戏》一书中也谈到了官员的产生问题。
在中国文官制度的所有特色中,执行最严格的就是决定任官资格的科举考试。应考人必须通过一级级的考试,方能取得三种不同等级的功名。
参加第一种秀才资格考试,通常必须花费许多年的准备工夫。这种考试大约每两年在各地举行一次。通过这项考试的人,虽然还没有资格奉派出任公职,却可以获得许多特权,有时还能得到经济上的资助。
具有秀才资格的人就有资格参加第二级考试,通过之后,便可以获得举人资格。获得举人资格者便可以前往京师参加一项更为严格而且广博的进士考试,这种考试每三年举行一次。通过考试的人还要在皇帝面前接受殿试,以争取额外的殊荣。有了进士的功名,便取得了朝廷任用的资格,但却不保证一定可以出任公职。
任何一种考试都只有一小部分应考人能够通过,考试级层愈,淘汰率也跟着提高。落榜者可以一试再试,同一家族中,不乏三代同时参加考试之例。
并非所有进士都能奉派出任公职,奉派出任公职的人也并非全由考试出身。有时,皇帝的恩赐、个人的财富和家庭的地位也是决定个人是否能获得任命的因素。有时,有些官职还可以公开买卖,军中能干的行政官员也常转调为文职。但大多数官职仍然是授给那些由考试正途出身的人。
从当代西方的观点来看,这种教育对于发展个人的行政才能和管理知识似乎毫无助益。以儒家经典为基础的教育,大都只偏重艺术和人文知识;其考试方式又侧重于背诵能力、文体形式和作文技巧,反而忽略文章内容的整体性理解。虽然孔子的许多格言和训示对人性有极敏锐的观察,他也提出了许多充满智慧的政治卓见,不过这些东西却很难成为实际行政上的指导。
长久以来中国公职人员的教育和考试为什么只偏重舞文弄墨,而不注重实用的知识,对局外人而言,始终是个难解的迷。这个怪异现象部分或许可归因于古代流传下来的知识阶级学术传统,更合理的解释是这样做才符合孔子的学说。
邹纪孟在《学而优则仕——中国文人的仕宦生涯》一书中说:
在权力中枢的外围另寻出路,是进入官场的一条重要途径。在唐朝,相当多的文人,包括科举高中和落第的,都将“入幕”视作他们政治生涯中极为重要的一个阶段。
所谓“幕”,原指古时军事统帅指挥机构所在的帐幕,后来泛指军政要员的领导机构。
官位不能世袭,文人的身份不能世袭,因此,世袭便不能算作文人走向仕途的正常途径。
仕途是摆脱贫困的唯一出路。进入仕途的方式有两种:一是武,即投身沙场,在枪林弹雨的厮杀中博取个封侯之赏;另一种就是文,即“学而优则仕”,这种方式能在顷刻之间,使人的命运发生戏剧性的变化。
吴宗国主编的《中国古代官僚政治制度研究》一书论述说:
选官制度的变化是中国古代政治形态变迁的重要标志。从中国帝制时代选官制度发展的总体趋势看,唐朝选官制度中出现了许多新的变化。其中对后世影响最大的,一是通过考试选拔官员,包括科举和铨选;二是在官员升迁中对地方工作经验的强调。这两点是由门阀政治向官僚政治转变的必然结果,也是官僚政治制度及其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的前提。
魏晋以来,选官制度中所强调的门第标准,取代的是汉朝察举制中的道德标准。南北朝后期的选官制度中,形式上是对汉朝察举制的恢复,实质上是用新的才学标准取代门第标准,而不是完全回到过去的道德标准。
汉朝察举制下,被举资格的取得,完全在于地方长官的举荐。地方长官的举荐权和察举标准的道德化,构成了九品中正制得以成立的前提。南北朝时期,地方长官举荐的基础受到动摇,出现了自举这种新的考试制度的萌芽。
选官原则中才学标准的不断提出和被强调,冲击着察举制度,呼唤着新的选官形式的产生。而考试内容的突破,有利于扩大应举者的范畴,使官员的选拔由举荐变为开科考试成为可能。而只有开科考试,才能真正贯彻按才学录取的原则。公开考试、公平竞争、择优录取是科举制度的基本特征,其中考试是核心。科举制度比以往任何选官形式都更强调考试的作用,考试朝着排除其他因素干扰的方向发展。
但是,选官制度中才学标准,并非在短时间被能够完全贯彻,门第也不会随着王朝的更替自动退出历史舞台。只有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一般地主经济的发展成熟,全社会文化知识水平的提高,才有可能真正实现才学选官的原则。
科举制度实际上一种自举,即只要符合一定的政治条件和身体条件都可以报名考试。唐朝的铨选更能够体现通过考试选拔官员的精神和原则。铨选是所有人进入官僚队伍的必经之路。或者说,一切官员不论是通过何种渠道获得出身,都必须通过铨选来选拔。
“凡官,不历州县不拟台省”的规定,则是针对中国古代选官制度中一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转折性问题而提出的。中央和地方行政关系的运作,主要采取地方汇报,中央年终审查的机制,加上地方长官和豪强大族在很大程度上垄断地方政务等因素,中央实际处理地方事务不是很多。随着新的中央集权体制的建立,首先带来的变化是中央直接面对的地方机构增加,以及官吏选拔和考核权的集中,中央要处理的地方政务因此大量增加。中央官缺乏地方工作经验而造成的决策偏斜问题,都被提了出来。把“凡官,不历州县不拟台省”作为选官的一个重要原则确立下来,无疑具有强烈的现实针对性。
在官僚政治事务的运作方面,以追求公平竞争为特点的考试录用方式,以“依资序迁”为准绳的官僚选任原则,无不反映出官僚政治较高的理性化程度。
科举是传播儒家正统观念最为有利的工具,体现着儒家的传统政治理想,隋唐以来,施行科举制的重要结果之一就是造就了一种新的社会结构。科举考试为少数平民通过官方正常程序改变地位提供了机会,其积极意义在于试图建立公平有效选拔人才的社会机制。
“资格”一词的内涵非常丰富。从广义上说,它事实上是由管用的出身、进入仕途后的履历、职任的剧易、品级的高低、课绩的记录、乃至推荐者的身份、人数等多种因素决定的。而在诸多因素中,官员的“资历”显然占有突出的地位。就其狭义而言,“资格”与课绩相对,主要是指“资历”。
资序,即资任、资历,其内容包括差遣职务的高低和任数。资序系统,主要是由诸多外任差遣层次构成的。“依资序迁”的任用升迁原则,在我国官僚制度史上曾经长期发生作用。
完全合丝对缝、秩序井然的原则规定,在复杂多变的官僚场上,很难不折不扣地照样实施。为保证根据需要及时派遣,必须采用一种上下衔接、纵横贯通而富于弹性的资序与派遣对应方式。这套体系,是在人事选任工作的长期实践中,在矛盾、平衡的反复运作中逐步丰富起来的。
重资序不重绩效,重“实历”不重能力,是官僚制度造成的弊端。
出现于八世纪中叶的《循资格》,在其后千余年的封建政治制度史上,占有不可低估的地位。“资历至上”的原则之所以长期行用不衰,绝不是偶然的。
首先,《循资格》是在门阀政治彻底衰落的背景下产生的,注重资历的精神以格条形式固定下来,从一个侧面体现了历史的进步,体现了更为平等、开放的趋势。重视亲民,强调资格,有其合理性:它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促使官吏重视基层实践,使一些具有治事经验的肉得以充实到中上层官僚队伍中来;“资历至上”的原则可以部分地限制请托,阻止达官贵人子弟的过快升迁。
其次,循资原则的固定化,与社会上存在着庞杂臃肿的官僚队伍分不开,它是铨选制度只实行高度中央集权的必然产物。封建国家为了扩大统治基础,力求以仕宦之途吸引不同社会阶层的广大成员。
在难以掌握众多候选人实际才能的情况下,资历作为容易核查的条件,为吏部应付矛盾提供了一条相对便捷的途径。于是资序在铨选中所占比重大为提高,并进而 为系统的资格之法。一系列规则的产生,反映了封建人事管理制度走向标准化和程式化的过程。
当代社会如何进入官场?中国社会科学院发表的《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表明:目前中国社会分为十大阶层,其中干部即国家与社会管理阶层高居社会顶端,;排在最下面的三个阶层则分别为产业工人阶层、农业劳动者阶层、城乡无业阶层。而`中国社会科学院发表的《当代中国社会流动报告》则指出:干部子女成为干部的机会是非干部子女的2.1倍。近年来整个官员阶层日趋精英化,大部分的新进公务员都出身于中上层家庭,他们有条件接受更好的教育,得到更多的提拔机会,更容易进入“国家与社会管理阶层”。
据统计,我国现有公务员500多万人,其中只有8%是副处级职务以上,92%的公务员职务层次都在科级职务以下。占全国公务员58%的县、乡两级公务员超过300万人,受制于机构规格和职位数量,绝大部分难以升迁。这有限的职位自然会成为众人争夺的“肥肉”。在现实政治生活中, 为争夺职位明争暗斗已经成为一种官场常态,发展到极致,雇凶谋杀竞争对手的也时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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