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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是我国最后的一个封建王朝,其官员等级虽然基本上沿用了汉魏的“九品十八级”制度,但又有别于历朝历代,分文官内官,文官外官,武官内官,武官外官。
如果和现在的官员级别对应起来的话,大致如下(由于时代不同,级别也不可能完全等同,仅供参考):
正一品:太师、太傅太保,约相当于现在的国务院总理。
从一品:殿阁大学士、协办大学士、督察院左右督御史,大约相当于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人大副委员长。
从二品:巡抚与布政使,大约等同于现在的正省级干部。
正三品: 按察使,大约等同于现在的副省级干部。
从四品:知府,大约等同于现在的正厅、正司级干部。
正五品:同知,大约等同于现在的副厅,副司级干部。
正七品:知县,大约等同于现在的正处级干部。
正八品:县丞,大约等同于科长、主任科员
九品官在清代时期是作为县官的从属官员存在的,大约等同于副主任科员。
未入流:典史、盐茶大使、驿丞、兵马司吏目、崇文门副使,大约等同于现在连副科级单位都不是的机构设置的一些班长、组长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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