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北流市公安局一如既往加大对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查处打击力度,并在新年第一天查处一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
2019年1月1日17时许,北流市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近期有人经常从玉林市玉东新区茂林镇某烟花爆竹批发公司仓库购买烟花爆竹回北流民乐镇非法销售。接报后,北流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苏勇、罗锋带队员前往该车桂KH16XX必经的行驶路段进行设卡查缉。17时30分,当治安大队民警到达预定的路段时,非法运输车辆已驶离该路段,治安大队民警只好尾随嫌疑车跟进。18时许,当嫌疑车辆进入到民乐镇新民路某铺门前靠边时,治安大队民警上前出示证件,要求该司机配合调查。 经查该司机驾驶的桂KH16XX五十铃厢式货车车内装有成品烟花爆竹13个品种,共46箱,价值14000元,驾驶员钟某某未能出具《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属非法运输危险物质,治安大队民警将非法运输驾驶人钟某某及车辆桂KH16XX一起带回局办案中心调查处理。 目前,钟某某因非法运输危险物质,被北流市公安局处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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