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贪玩是天性,11岁大的男孩喜欢刺激一点的玩具也不奇怪,但这么点大的孩子却驾驶电动车在道路上行驶,身后还搭载两个同样大小的未成年人,就未免太“儿戏”了吧!近日,交警在巡逻时,就遇到这么一幕......
【现场:3名未成年人骑电动车险象丛生】
2018年12月31日,玉林市公安局交警直属二大队执勤民警在福绵区沙田镇巡逻时,发现1名未成年男孩骑着1辆电动车,搭载1男1女2名未成年人。看到这种危险的行为,执勤民警立刻截停了该辆电动车,并上前了解情况。
据了解,这名驾驶电动车的男孩今年才11岁。电车搭载的男孩大约10岁,女孩大约16岁,均系未成年人。当天,他们驾驶电动车到圩市上玩,不料遇见了交警蜀黍。
▲执勤民警耐心教育这3名小孩。
当执勤民警询问他们,知不知道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允许驾驶电动车时,他们懵懂地摇头表示不知道。
执勤民警耐心告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骑电动车上路是违法行为,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造成的交通事故非常多,甚至有些还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3个孩子听后,郑重地点了点头,表示以后一定遵守交通法规。
家长多为孩子的安全考虑
交警部门呼吁,未成年人是驾驶电动车的危险群体,他们的交通意识较差,也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更没意识到驾车的危险所在。
交警部门希望,广大学生家长为了孩子人身安全的考虑,要慎重为孩子选择代步工具,切勿轻易让孩子偷偷驾驶家中电动车、摩托车,希望全社会一同出力,为孩子的出行安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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