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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政策] 虚假房源、克扣押金…住建部整治租房中介乱象 ——凤凰网房产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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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25 07: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广东湛江
                                                                据《中国纪检监察报》11月23日报道,虚假房源、克扣押金租金、威胁恐吓承租人、“黑中介”……近年来,住房租赁市场蓬勃发展,同时也暴露出诸多问题,引发社会关注。住房租赁市场事关我国1.8亿租房群众的根本利益,恶意克扣押金租金、威胁恐吓承租人等违法违规行为不仅扰乱市场秩序,更严重侵害群众合法权益。

按照党中央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要求,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牵头、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结合主题教育深入开展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成立由部长担任组长的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部长牵头的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工作组,纠正和查处住房租赁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就是要瞄准群众在租房过程中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真刀真枪解决问题,让群众租房更安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有关负责人说。
瞄准6类重点问题,聚焦40个重点城市
9月初,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的实施方案》,先后两次召开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工作推进会。10月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纪检监察组举办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纪检监察机构视频远程教育培训,对各地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
专项整治瞄准住房租赁交易行为的关键环节,将6类问题作为整治重点,具体包括发布虚假房源信息、赚取住房出租差价、实施价格违法行为、违规开展租赁消费贷款业务、未按规定备案住房租赁交易合同、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或恶意克扣押金租金等。
考虑到各地租赁市场发展程度不一、市场参与主体不同,专项整治在覆盖全国的基础上,重点聚焦住房租赁需求大、问题突出的40个城市。各城市坚持“因城施策”,针对本地住房租赁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因地制宜地开展专项整治。例如,针对互联网房源信息发布违法违规行为,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西城、朝阳、海淀等区的房管、住建部门开展房地产市场执法检查,采取线上线下联动方式,从互联网平台抽取房源信息,实地逐项比对核实,共查处了23家房地产经纪机构。贵阳市重点整治住房租赁市场中的“群租房”问题,针对擅自改造房屋结构建“群租房”等侵害群众合法权益问题,采取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约谈、停业整改等方式,逐步规范市场秩序。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多部门累计排查房地产中介机构2956家,作出行政处罚139件,起到了一定的规制和震慑作用。杭州市建立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沟通联系机制,发现违法违规线索,提交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形成监管合力……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要求,各省住建部门设立联络员,重点城市住建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建立起部、省、市三级联动机制和部与重点城市直联工作机制,确保整治工作贯彻到“最后一公里”。同时,城市房地产管理部门与发展改革、公安、市场、金融、网信等参与部门通过现场巡查、合同抽查、投诉处理等方式,全面排查住房租赁中介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从严惩处、记入信用记录。
据统计,2019年6月1日至10月15日,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排查住房租赁中介机构27140家,查处违法违规住房租赁中介机构1853家。
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形成有效震慑
“深圳市龙岗区住房租赁‘黑中介’恶意克扣押金租金,暴力驱逐承租人;上海‘安居客’网站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小家联行房地产经纪(北京)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违规开展租赁消费贷款业务……”11月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6部门通报了7起住房租赁中介机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据了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部门户网站开设“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专栏,发布各地专项整治最新进展,曝光住房租赁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目前受理的群众举报均已落实地方核查处理,并持续跟踪督办。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署要求,各地畅通投诉和监督渠道,各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开通投诉举报专线,在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媒体平台等开设举报专栏。对于群众的投诉和举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建立健全专项整治工作台账,分类登记、认真调查、快速处理、及时反馈,坚持开门搞整治,邀请部分租房群众召开座谈会,做到整治内容直面群众关切、整治过程邀请群众参与、整治结果接受群众评判和监督。
“对群众深恶痛绝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形成有效震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开曝光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违规典型案件,能帮助群众了解住房租赁过程中的“套路”和“陷阱”,对不规范的住房租赁中介机构形成震慑。
建立长效机制,“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
“我们向社会郑重承诺,从今日起做到:不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未经业主同意,不发布房源信息;不以虚假的房屋、低租金、图片等信息诱骗群众租房……”10月12日,在全国住房租赁中介机构“守法经营、诚信服务”公开承诺活动中,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代表现场宣读承诺书,100家在全国或当地有影响的住房租赁中介机构签署承诺,倡议全行业守法经营、诚信服务。
专项整治中,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以机构为监管重点,推行信用管理,注重发挥行业自律作用。上海市要求各区住建(房管)部门落实好中介机构和租赁企业房源信息双记载要求,建立完善行业资信评价体系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出台“黑名单”制度,列入“黑名单”的从业人员将不被经纪机构聘用。杭州市以规模化租赁企业为监管重点,引导规模化租赁企业规范守信经营,并针对租赁市场上的“山寨合同”、权利义务不清晰等情况出台指导意见,制定房屋租赁合同范本供市场主体参考,提升规范化水平。
专项整治坚持标本兼治,在查处违法违规机构的同时,建立健全相关规章政策。目前,多地已将经纪机构备案、从业人员实名制、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等方面的探索转化为住房租赁中介机构监管的长效机制。四川省成都市对《成都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制定出台住房租赁企业备案和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加强房地产中介服务监督管理等有关文件,健全完善法规政策。杭州市正在研究《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管理办法》,明确住房租赁活动均应通过市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办理网签备案等。
“我们将继续把专项整治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真刀真枪抓好专项整治工作,不仅查处住房租赁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清理一批‘黑中介’,还完善住房租赁中介政策和工作机制,避免‘雨过地皮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有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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