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3日,北流市公安局清湾派出所民警黄兆渠和辅警李方林、黄国文在执行公务途中,突然接到群众报警,称果园附近发生山火,急需派出所的援助。面对突如其来的紧急情况,三人迅速响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用智慧和勇气成功扑灭了山火,保障了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人民警察的责任与担当。
1月13日下午,清湾派出所民警黄兆渠正带领辅警李方林、黄国文下乡处置一起警情时,手机突然响起。有村民报警,其果园附近发生了山火,火势正在蔓延,请求派出所救援。 接到报警后,黄兆渠、李方林、黄国文三人没有丝毫犹豫,立即驱车赶往着火点。着火点距离他们大约有七公里,凭借对地形的熟悉和路况的把握,他们仅用六分钟便赶到了现场。此时,山火已有蔓延之势,如扑救不及时,将对周边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面对熊熊烈火和干燥易燃的林木,黄兆渠、李方林、黄国文三人迅速分工合作,冷静应对。他们利用路边的竹子作为简易灭火工具,从山脚开始一步步向山顶推进。每一次挥动竹子都伴随着火星和浓烟,面对浓烟和火星,民警没有丝毫退缩,勇敢地与山火进行搏斗。 与此同时,村委会也迅速组织村民加入灭火队伍中来。警民携手,共同奋战在灭火一线。经过长达50分钟的艰苦努力,山火终于被成功扑灭。 灭火后,黄兆渠、李方林、黄国文三人没有片刻休息,立即返回工作岗位,继续处理未完成的警情任务。民警的英勇行为赢得了在场群众的高度赞扬。 经了解,此次山火是由于村民在烧田基草时不慎引发,加上天干物燥和风力作用,火势迅速蔓延至山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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