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白县公安局发布 2025年第一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具体内容如下
为及时补充博白县公安队伍力量,博白县公安局2025年第一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博白县公安局共设29个岗位,拟招聘辅警47人,具体工作岗位、人数、资格条件详见《博白县公安局2025年第一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 玉林市(户籍地或居住地在玉林市范围内均可)。
三、报名条件 (一)应聘辅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1990年4月3日-2007年4月3日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6.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辅警: 1.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吸毒、嫖娼、赌博、酒驾等受到行政处罚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7.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8.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9.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0.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一律通过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网上、电话、传真等其他方式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一) 报名时间:2025年4月7日—1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二)报名地址:博白县公安局值班室(地址:博白县博白镇大街059号,联系电话:0775-8211926)。
(三)报名材料:
1、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证明、户口簿(户主及本人页,非博白户口需提供居住证)、驾驶证、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近期2寸蓝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到报名点现场报名。
2、通过“博白公安”微信公众号下载打印或现场填写《博白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如发现弄虚作假,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已经聘用的一律予以解聘。
五、考试 博白县公安局将通过“博白公安”微信公众号、考生报名微信群等发布考生理论考试、体能考试及面试相关信息。报名成功的考生需按照考试相关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一)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项目: 男子测试项目: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 女子测试项目: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纵跳摸高。
2.体能测试标准: 体能测试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见附件3)。三个项目均达标方为视体能测试合格,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3.体能测试完成后,应聘人员现场签字确认考试结果。
(二)笔试:
笔试采用纸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不设最低合格线,时间45分钟,内容包含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公安基础知识等。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形式开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岗位认知程度以及心理素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情况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六、总成绩计算和运用 1.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录取,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
2. 本次招聘设置候录库,候录库人员范围为完成笔试、体能测试、面试的人员。博白县公安局结合辅警岗位空缺情况,可从候录库人员中按“人岗相适"的原则,并结合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选出人员再次进行面试,按第二次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补录。经体检、政治考察、心理健康测试合格的,可聘用为博白县公安局辅警,并享受相应岗位待遇。候录库有效期为6个月,6个月内出现聘用后辞职的,可从候录库人员中择优补录。
七、体检和考察政审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政审人选。
(一)体检 体检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再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察政审 政治考察与体检同步进行,由博白县公安局对考生布置开展政治考察工作。 体检、政治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缺额根据考生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考生经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政审合格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通过“博白公安”微信公众号、考生报名微信群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薪酬待遇 (一)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被聘用人员一律实行合同制管理。 (三)被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或违反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 (四)被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为3100元/月(含单位和个人负担的社保费用)。 (五)享受带薪休假、年度体检等相关福利待遇。
十、招聘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775-8228398。
附:1. 博白县公安局2025年第一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计划表 2. 博白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3.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及实施规则 4. 笔试复习范围
附件1:博白县公安局2025年第一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计划表.xls
附件2:博白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及实施规则.doc
附件4:笔试复习范围.docx
博白县公安局 2025年4月3日
来源丨博白县公安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