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市2024年度第二批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第二批奖励对象和资金拨款前的公示 根据《北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流市2024年度第二批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北政办函〔2024〕76号)文件精神,2024年度第二批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95万元,全部用于奖励生猪养殖户发展生产。奖励对象及标准:生猪中小型养殖户。支持生猪中小型养殖户恢复、扩大产能,对新购买(方案公布后一个月内)15公斤(含)以上的仔猪补助200元/头。每户奖励最高上限3万元。 经企业申请,镇政府初审我局最终审核,中小型养殖户严庆锦等17户养殖场(户)符合购买仔猪奖励。具体拟奖励名单及资金见附件:2024年生猪调出大县第二批奖励资金申请明细汇总表(第二批)。 现将拟奖励养殖场(户)和资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即2025年4月3日至4月9日),如对拟奖励养殖场(户)等有关情况有异议的,请于2025年4月10日前并署真实姓名向北流市农业农村局书面反映,联系电话:0775-6223373、6333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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