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以帮人做法事去灾难的幌子实施诈骗的情况不断出现,那么诈骗分子是如何以做法事为由实施诈骗的呢?大家请看下面一起真实案例。
1 案情回顾 2020年11月的一天,犯罪嫌疑人王某、丘某、王某某、吕某商量决定以“走三角”的方法实施诈骗,之后,由丘某驾驶一辆小车搭乘王某、王某某、吕某去到某公园附近,由王某某负责搭讪被害人何大姐,假装询问老中医的住处,吕某趁机上前搭话,称其知道老中医的住处,诱骗何大姐上车带路找到王某,由王某负责扮演老中医的孙媳妇,编造何大姐儿子有血光之灾需要花钱做法事。
起初何大姐对此将信将疑,但在我国社会中做法事能去血光之灾的迷信说法在民间流传已久,且在王某等人以做完法事后返还费用等理由劝说下,何大姐相信并支付了人民币55000元给王某等人,等何大姐反应过来后,王某等人已不见踪影。 该案经我院向北流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以前述各被告人均构成诈骗罪,对王某、丘某、王某某、吕某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至三年五个月不等的刑罚。
2 检察官有话说 大家不要盲目相信陌生人的话语,特别是提到某人或者某人家属有不好的情况发生需要破财消灾时,请谨记凡事涉及钱财的事项时需要时刻保持警惕!
3 如何提高警惕 1、保持冷静与理性,不轻易相信陌生人的话,尤其是涉及个人钱财等。 2、保护个人信息,不要轻易将个人信息向他人透露,避免被人有可乘之机。 3、不要贪图便宜,尤其是在街头,当街头出现以免费赠送礼品或者先收取费用后返利等为诱饵的活动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