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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焦点] 人民银行玉林市中心支行近日提醒,选择安全可靠、严格履行反洗钱义务的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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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16 09: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广西柳州
网上钱庄等非法金融机构逃避监管,不仅为犯罪分子和恐怖势力转移资金、清洗“黑钱”,成为社会公害,而且无法保障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的安全性。对此,人民银行玉林市中心支行近日提醒,选择安全可靠、严格履行反洗钱义务的金融机构,你的资金和个人信息才会更安全。
配合金融机构进行身份识别
开办业务特别是存取大额现金时,要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凡是存入或取出5万元以上人民币或者等值1万美元以上外币时,金融机构需核对你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
他人替您办理业务,请出示他(她)和你的身份证件。金融机构工作人员需要核实交易主体的真实身份,当他人代你办理业务时,需要对代理关系进行合理的确认。特别提醒,当他人代你开立账户、购买金融产品、存取大额资金时,金融机构需要核对你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不要出租或出借身份证件
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可能会产生以下后果:他人借用你的名义从事非法活动;协助他人完成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你可能成为他人金融诈骗活动的“替罪羊”;你的诚信状况受到合理怀疑;你的声誉和信用记录因他人的不正当行为而受损。
不要出租或出借账户、银行卡和U盾
金融账户、银行卡和U盾不仅是你进行交易的工具,也是国家进行反洗钱资金监测和犯罪案件调查的重要途径。贪官、毒贩、诈骗分子、恐怖分子以及其他罪犯都可能利用你的账户、银行卡和U盾进行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因此,不出租、出借金融账户、银行卡和U盾既是对你的权利的保护,又是守法公民应尽的义务。
不要用账户替他人提现
通过各种方式提现是犯罪分子最常用的洗钱手法之一。有人受朋友之托或受利益诱惑,使用自己的个人账户(包括银行卡账户)或公司的账户为他人提取现金,为他人洗钱提供便利。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请你切记,账户将忠实记录每个人的金融交易活动,请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
远离网络洗钱
在人们获得网络时代的快捷信息和高效沟通的同时,不法分子也利用网络快速传播非法信息,在更广的范围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近年来破获的网上银行诈骗、互联网非法集资等网络洗钱案件给予的警示:对于网络信息要仔细甄别,不要轻易通过网上银行、电话等方式向陌生账户汇款或转账。对于网络信息要时刻警惕,不可因贪占一时便宜而落入骗局。
举报洗钱活动
为发挥社会公众的积极性,动员社会的力量与洗钱犯罪作斗争,保护单位和个人举报洗钱活动的合法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特别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中国人民银行或公安机关举报洗钱活动,同时规定接受举报的机关应当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保密。(记者 韦青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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