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块一次??? 真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没错,真的有人借着厕所之便 实施卖淫嫖娼! 近日 广西警方破获了一起这样的案件! 广西某公厕值班点竟是“淫窝”! 3月7日 北海市海城公安分局接群众举报 该市北部湾东路某公厕管理人员 晚上利用管理厕所的便利条件作掩护 长期勾引来上厕所的成年男子 从事嫖娼活动 接报后,该分局高度重视 立即安排分局治安大队组织精干警力进行查处 最终成功查破一起 借公厕之便实施卖淫嫖娼案 行政拘留2人 (网络配图) 3月7日晚8时许 在公厕附近进行蹲守的民警发现 一名将近50岁的男子进入公厕进行解手时 一中年妇女从公厕管理员的房间内走出 与该男子搭讪 女子边拍男子肩膀边问 “帅哥,你看什么?” 这时,中年男子便问该妇女 “你是在旁边的管理员房间住吗?” 该妇女意味深长地笑说: “是的。” 两人约定发生性关系一次价格30元 随后两人便进入了房间 两人的交谈 被蹲守的民警听得清清楚楚 民警待两人进入房间10分钟后
便冲进房间当场将正在进行卖淫、 嫖娼活动的牙某芬以及朱某忠当场抓获
(网络配图) 30块?30块? 你就值30块??? 要紧啦~
幸好警察查出来了! 免得以后这个“淫窝”要搞几久去!
30块一次!长期勾引来上厕所的男子! 经查 牙某芬(女,50岁,广西东兰县人) 08年和15年均因涉嫌卖淫被公安机关处理过 为了逃避公安机关打击 其于15年起便利用管理厕所的便利条件作掩护 长期勾引来上厕所的成年男子从事卖淫活动 (网络配图) 经审讯 违法行为人牙某芬、朱某忠二人 对其卖淫嫖娼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警方依法分别对2人作出 行政拘留13日、10日的行政处罚 针对此事
网友们都不淡定了 网友评论@本村:此类行为屡禁不止的深层次原因是什么?因穷为钱?为刺激?法律打击不力?是社会问题还是个人问题?笑贫不笑娼?还是什么?真的不怕艾滋病吗?是不是行政拘留十天半个月后出来就不再干了呢? @心随梦想:饱汉不知饿汉苦,我常期在外打工,老婆在家带孩子,我是个30出头的男人,人有七情六欲,无钱养得起二奶,只有去最低挡的消费,望政策放宽,还务工者一个舒服环境。 @往事随风:有一次在银滩一四五十岁的老女人问我玩不,真想抽她两巴掌。。。我一个二三十岁的后生仔玩你。。。靠。 @东浦:狠抓黄赌毒是每个民警义务,还社会一个和谐盛世,支持。 @yqhcg68:应该背牌游行让他认得丑字怎么写。 参与卖淫属于违法行 同时也面临着各种性病的危险! 大家一定要洁身自好! 若发现类似现象请立马进行举报! 内容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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