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流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收到两起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关于盗窃团伙偷鸡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均是好吃懒做之徒,发现市场上土鸡的价格颇高,于是通过盗窃农户养的土鸡销赃牟利。两起案件中,虽然案件涉案价值不高,但被盗的都是农户辛辛苦苦养的鸡。偷鸡案件频发,严重影响了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社会危害性极大。
犯罪嫌疑人雷某某、黄某某、黎某某均是广东省茂名市人,三人经商量后集聚在信宜市一起寻找来钱快的路子,最后决定到北流市清湾镇的农户家偷鸡来卖。2017年11月4日凌晨,被告人雷某某驾驶一辆大众帕萨特小汽车搭载被告人黄某某、黎某某去到北流市清湾镇,在该镇连续盗窃了6户农户圈养的共计93只活鸡。
犯罪嫌疑人徐某某、谢某某分别是广东省茂名市人和广西北流市人,两人经商量后,在2017年10月至12月期间,流窜至广西北流市平政镇、大伦镇、白马镇、沙垌镇以及广东省信宜市北界镇、高州市荷花镇等地,盗窃了14户农户圈养的共计158只活鸡。
两起案件的5个嫌疑人在最后一次偷鸡的过程中,分别被抓,当场人赃并获。据嫌疑人交代,虽然市场上的土鸡高达二十几元一斤,但是他们销赃给摊贩时,一般十来块钱斤,所以他们获利并不多。但是,盗窃罪对被盗鸡的价值判断,并不以获利多少来认定,而是根据被盗时,市场上鸡的销售价格来综合评判。所以,这5个犯罪嫌疑人接下来面临的是严重的刑事处罚,真是现实版的偷鸡不成蚀把米。 检察官提示 此类案件频发,我们广大群众要引起注意,提高警惕。此类案件的不法分子,通常趁夜间农户熟睡之机作案,作案时都有交通运输工具。加强防范,注意加固鸡舍,注意可疑车辆和人员的进入,避免遭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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