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是危害党的生命力和战斗力的最大毒瘤,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要深入推进风腐同查同治”,“坚持正风肃纪反腐相贯通,以‘同查’严惩风腐交织问题,以‘同治’铲除风腐共性根源”。这一重要论述是对新时代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经验的科学总结,深刻揭示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内在规律,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提供了重要遵循。
一、深刻认识风腐同查同治的重大意义
风腐同查同治,是针对风腐一体化本质特征作出的科学决策,是破解作风顽疾的重要手段,也是铲除腐败滋生土壤和条件的必要措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查同治机制”。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对健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查同治机制,着力推动正风反腐一体深化作出部署,要求以“查”“治”贯通阻断风腐演变。坚持风腐同查同治,是对新时代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经验的科学总结,体现了我们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规律性认识进一步深化,对于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具有重要意义。
二、准确把握风腐同查同治的深刻内涵
作风问题和腐败问题同源共生、相互交织。不正之风是腐败滋生的温床,腐败是不正之风的升级版。作风问题背后反映的是腐败问题,腐败问题往往是从作风问题开始的。作风上的问题绝对不是小事,如果不坚决纠正不良风气,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像一座无形的墙把我们党和人民群众隔开,我们党就会失去根基、失去血脉、失去力量。作风问题和腐败问题互为表里、同根同源,不正之风滋生掩藏腐败,腐败行为助长加剧不正之风。
三、深入推进风腐同查同治的实践路径
(一)要坚持系统观念,运用“全周期管理”方式,把不敢腐的震慑力、不能腐的约束力、不想腐的感召力结合起来,推动风腐同查同治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效能。
(二)保持惩治震慑常在,以“同查”严惩风腐交织问题。腐败是党内各种不良因素长期积累、持续发酵的体现,反腐败就是同各种弱化党的先进性、损害党的纯洁性的病原体作斗争。要坚持零容忍震慑不变、高压惩治力量常在,以“同查”严惩风腐交织问题,对腐败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对不收手、不知止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坚决防止领导干部成为利益集团和权势团体的代言人、代理人,坚决防止政商勾连、资本向政治领域渗透等破坏政治生态和经济发展环境。
(三)强化制度约束,以“同治”铲除风腐共性根源。铲除腐败滋生土壤和条件,是反腐败斗争的根本性任务。要针对“一人掌权、全家贪腐”问题,加强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等情况的及时预警监督;针对风腐问题污染政治生态问题,推动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协同联动的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机制,把个案剖析与类案分析结合起来,着力破解根源性、症结性问题;针对“行贿不查,受贿不止”问题,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完善对重点行贿人联合惩戒机制,加大对行贿所获不正当利益的追缴和纠正力度。
筑牢思想防线,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传承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激发共产党员崇高理想追求,引导党员干部增强遵规守纪、崇廉拒腐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优良党风政风引领社风民风,推动形成廉荣贪耻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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