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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爆料] 蠢哭了!北流一女子竟煽动驾考没过的人买炸药炸考场,真实情况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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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14 19: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湖北武汉
                                                                                                   
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今天
网络各种信息
时常出现在我们的朋友圈和群聊
但网络并非法外之地
造谣、传谣、煽动...等等
都会被网警盯上!

北流女子煽动网友买炸药炸驾考场
据玉林网警消息,5月3日,北流网民黎某兰(女,42岁,北流市人)在网上发表煽动驾照考试未过的网民买炸药炸考试场的过激言论,该言论在网上引起不良影响。发现该信息后,北流警方迅速开展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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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5日,民警通知黎某兰到北流市公安局陵城派出所接受询问核实。经询问,黎某对其在微信群发言称要买炸药炸考试场的言论供认不讳,当时只是和网友开玩笑,没有任何动机和目的。


  经民警对其进行教育训诫,其已经认识自己的错误言行,保证以后不会再发表类似的话语。

这些人宣扬极端视频、言论被教育训诫
小编还了解到,今年3月份,玉林警方依法教育训诫这些人在网上宣扬极端视频、言论的网民:

2月27日在网上扬言炸学校的博白网民吴某雪(女,18岁);

3月13日在网上扬言要杀人的容县网民李某葆(男,24岁);

3月14日在网上扬言用汽油烧某单位的北流网民黄某杰(男,29岁);

3月19日在网上发布敏感视频的兴业县网民任某华(男,34岁);

3月20日在网上扬言去炸某单位的博白网民覃某明(男,34岁);

3月28日在网上扬言炸某单位大楼的容县网民窦某龙(男,23岁)。

网警提醒:
  网上并非不法之地,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33号)第五条的规定,不得制作、复制和传播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信息,以及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信息,构成违法的将予以追究法律责任。

(来源:玉林网警巡查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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