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今天 网络各种信息 时常出现在我们的朋友圈和群聊 但网络并非法外之地 造谣、传谣、煽动...等等 都会被网警盯上!
北流女子煽动网友买炸药炸驾考场 据玉林网警消息,5月3日,北流网民黎某兰(女,42岁,北流市人)在网上发表煽动驾照考试未过的网民买炸药炸考试场的过激言论,该言论在网上引起不良影响。发现该信息后,北流警方迅速开展调查核实。
5月5日,民警通知黎某兰到北流市公安局陵城派出所接受询问核实。经询问,黎某对其在微信群发言称要买炸药炸考试场的言论供认不讳,当时只是和网友开玩笑,没有任何动机和目的。
经民警对其进行教育训诫,其已经认识自己的错误言行,保证以后不会再发表类似的话语。
这些人宣扬极端视频、言论被教育训诫 小编还了解到,今年3月份,玉林警方依法教育训诫这些人在网上宣扬极端视频、言论的网民:
2月27日在网上扬言炸学校的博白网民吴某雪(女,18岁);
3月13日在网上扬言要杀人的容县网民李某葆(男,24岁);
3月14日在网上扬言用汽油烧某单位的北流网民黄某杰(男,29岁);
3月19日在网上发布敏感视频的兴业县网民任某华(男,34岁);
3月20日在网上扬言去炸某单位的博白网民覃某明(男,34岁);
3月28日在网上扬言炸某单位大楼的容县网民窦某龙(男,23岁)。
网警提醒: 网上并非不法之地,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33号)第五条的规定,不得制作、复制和传播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信息,以及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信息,构成违法的将予以追究法律责任。
(来源:玉林网警巡查执法) |